wū bèi sàn
2 概述烏貝散為方劑名,其同名方劑約有兩首。
3 《實用中藥學》方之烏貝散烏貝散為經驗方,出自《實用中藥學》[1]。《中華人民***和國藥典》(2010年版)記載有此中成藥的藥典標準。
3.1 烏貝散的別名潰瘍粉[1]。
3.2 組成烏賊骨(去殼)255g,浙貝母(去皮臍)45g[1]。
3.3 烏貝散的用法用量
上藥為細末,每服1.5~3g,日二至三次,空腹白開水送下[1]。
3.4 功能主治《實用中藥學》方之烏貝散主治胃及十二指腸,胃酸過多[1]。
3.5 實驗研究有明顯的吸附胃蛋白酶和中和胃酸的作用,因而能夠保護潰瘍面[1]。
4 《江西中醫藥》(1955;12:50)方之烏貝散 4.1 方名烏貝散
4.2 組成烏賊骨(去殼)85%,象貝母15%。
4.3 主治《江西中醫藥》(1955;12:50)之烏貝散主治胃及十二指腸潰瘍。
4.4 烏貝散的用法用量每飯前服1錢,1日3次。
4.5 制備方法上藥各為極細粉,過篩拌勻,噴入芳香劑,如丁香油、桂皮油等,或不加芳香油亦可。
5 烏貝散藥典標準 5.1 品名烏貝散
Wubei San
5.2 處方海螵蛸(去殼)850g、浙貝母150g、陳皮油1.5g
5.3 制法以上三味,海螵蛸、浙貝母粉碎成細粉,加入陳皮油,混勻,過篩,即得。
5.4 性狀本品為黃白色的粉末;氣微香,味鹹、微苦。
5.5 鑒別(1)取本品,置顯微鏡下觀察:不規則透明薄片或碎塊,具細條紋或網狀紋理(海螵蛸)。澱粉粒卵圓形,直徑35~48μm,臍點點狀、人字狀或馬蹄狀,位於較小端,層紋細密(浙貝母)。
(2)取本品粉末10g,加濃氨試液5ml,拌勻,放置30分鐘,加三氯甲烷50ml,超聲處理2小時,放冷,濾過,濾液蒸幹,殘渣加乙醇1ml使溶解,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浙貝母對照藥材2g,加濃氨試液5ml,拌勻,放置30分鐘,加三氯甲烷30ml,同法制成對照藥材溶液。再取貝母素甲對照品與貝母素乙對照品適量,加乙醇制成每1ml各含1mg的混合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壹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10μl、對照品溶液及對照藥材溶液各4~6μl,分別點於同壹矽膠G薄層板上,以正己烷—乙酸乙酯—二乙胺(8:12:1)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幹,噴以改良碘化鉍鉀試液。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色譜和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5.6 檢查應符合散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2010年版藥典壹部附錄Ⅰ B)。
5.7 含量測定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壹部附錄Ⅵ D)測定。
5.7.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以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以乙腈—水—二乙胺(65:35:0.01)為流動相;用蒸發光散射檢測器檢測。理論板數按貝母素甲峰計算應不低於2000。
5.7.2 對照品溶液的制備取貝母素甲對照品和貝母素乙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甲醇分別制成每1ml各含貝母素甲與貝母素乙20μg的混合溶液及各含80μg的混合溶液,即得。
5.7.3 供試品溶液的制備取本品4g,精密稱定,加濃氨溶液4ml,密塞,放置5分鐘,搖勻,放置30分鐘,精密加入三氯甲烷—甲醇(4:1)混合溶液50ml,混勻,稱定重量,置80℃水浴中加熱回流2小時,放冷,再稱定重量,用三氯甲烷—甲醇(4:1)混合溶液補足減失的重量,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25ml,置蒸發皿中蒸幹,殘渣加甲醇適量使溶解,轉移至5ml量瓶中,加甲醇至刻度,搖勻,濾過,即得。
5.7.4 測定法分別精密吸取兩種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各20μl,註入液相色譜儀,測定,按外標兩點法以對數方程分別計算貝母素甲、貝母素乙的含量,即得。
本品每1g含浙貝母以貝母素甲(C27H45NO3)和貝母素乙(C27H43NO3)的總量計,不得少於0.10mg。
5.8 功能與主治制酸止痛,收斂止血。用於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泛吐酸水、嘈雜似饑;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見上述證候者。
5.9 用法與用量飯前口服,壹次3g,壹日3次;十二指腸潰瘍者可加倍服用。
5.10 規格每瓶裝45g
5.11 貯藏密閉,防潮。
5.12 版本《中華人民***和國藥典》2010年版
6 烏貝散說明書 6.1 藥品名稱烏貝散
6.2 藥品漢語拼音Wubei San
6.3 劑型每瓶裝45g
6.4 性狀烏貝散為黃白色的粉末;氣微香,味鹹、微苦。
6.5 烏貝散的主要成份烏賊骨、浙貝母等。
6.6 烏貝散的功能主治制酸止痛,收斂止血。用於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泛吐酸水、嘈雜似饑;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見上述證候者。
6.7 烏貝散的用法用量飯前口服,壹次3g,壹日3次;十二指腸潰瘍者可加倍服用。
6.8 註意事項1.飲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忌憤怒、憂郁,保持心情舒暢。
3.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胃痛嚴重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烏貝散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烏貝散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烏貝散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烏貝散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6.9 藥物相互作用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6.1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