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包裝來看,多了壹句“仿制藥壹致性評價”,證明這個綠色的是仿制藥,不是原研藥。
其次,就有效期而言,目前綠色有效期為1年,而白色有效期為3年,這意味著這種綠色仿制藥最多只能在藥店/藥房停留半年,因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臨近保質期(保質期不足半年)時召回。
所以這類仿制藥的退貨率會非常非常高。
最後,從藥物形態上來說,原來白色的藥片可以很容易斷成兩段,現在綠色的藥片太難斷了,調整劑量真的不方便。
需要註意的事項
1,痛風發作
在服用非布索坦的早期,痛風發作的頻率往往會增加。這是因為血液中尿酸的濃度降低,導致沈積在組織中的尿酸鹽被動員。為防止治療初期痛風發作,建議同時服用非甾體抗炎藥或秋水仙堿。
在非布索坦治療期間,如果痛風發作,不需要停止非布索坦的治療。痛風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來治療。
2.心血管事件
在隨機對照研究中,與別嘌呤醇相比,接受非巴斯汀治療的患者發生心血管血栓事件(包括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死和非致死性中風)的概率更高。
其中,非布索坦為0.74/100患者年(95%CI: 0.36-1.37),別嘌醇為0.60/100患者年(95% CI: 0.16-65438)非布索坦與心血管血栓性事件之間的因果關系尚未確定。服藥時註意監測心肌梗塞和中風的癥狀和體征。
3.對肝臟的影響
有關於服用非布索坦後出現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後報告,盡管這些報告中確定二者之間因果關系的信息並不充分。
在隨機對照研究中,觀察到轉氨酶可升高至正常範圍上限(ULN)的3倍以上(非巴斯汀和別嘌醇治療組的發生率分別為AST: 2%,2%;ALT:3%,2%)。這些轉氨酶升高之間沒有劑量效應關系。
患者首次使用非布索坦前應進行肝功能檢查(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堿性磷酸酶和總膽紅素),並將此結果作為基線水平。
報告疲勞、食欲不振、右上腹不適、醬油色尿或黃疸等的患者。,這可能預示著肝損傷的癥狀,應及時進行肝功能檢查。
臨床上如發現患者肝功能異常(ALT超過參考範圍上限的3倍),應停止服藥,並進行調查,確定可能的原因。非布索坦不應在這些肝功能檢查異常且無其他合理解釋的患者中再次使用。
如果患者血清ALT超出參考範圍3倍以上,其血清總膽紅素超出參考範圍2倍以上,且排除其他原因,那麽此時患者存在嚴重藥物性肝損害的風險,這些患者不應再次使用非布索坦。
對於血清ALT或膽紅素輕度升高並有其他合理解釋的患者,應謹慎使用非布索坦治療。
4.繼發性高尿酸血癥
尚無本品在繼發性高尿酸血癥患者(包括器官移植受者)中應用的研究,因此不建議尿酸鹽大量升高的患者(如惡性疾病、Lesch-Nyhan綜合征)應用本品。少數病例表明,尿黃嘌呤濃度顯著升高後可沈積於尿路。
以上內容可參考百度百科-Febustat片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