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及時報告、積極搶救、安全避險、妥善安置。
當礦井發生災害事故時,礦工在緊急情況下,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積極正確地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傷亡和損失的有效途徑。
每壹名礦工和井下作業人員都要根據自身工作環境的特點,認識和掌握常見災害事故發生的規律,了解事故發生前的預兆,通過學習和牢記各種事故中的避災要點,提高自身的抗災能力。
擴展資料:
煤礦事故
1、頂板事故
頂板災害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431363036 害是煤礦最常見、最易發生的事故。在煤礦五大災害(煤塵、水、火、瓦斯、頂板)中,無論是發生次數還是死亡人數,頂板事故均居煤礦各類事故之首。
隨著工作面的開采,煤層上方的頂板巖層失去支護,原有的壓力平衡被破壞,煤層頂板在上覆巖層的壓力作用下變形破壞。
如果不及時支護或支護強度不夠,很容易使工作面頂板巖層斷裂、冒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設備損失,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冒頂事故。
2、瓦斯粉塵
煤層中常伴有瓦斯(甲烷等)的存在。瓦斯很容易引起爆炸。因此,在密閉空間作業時,需要經常監測瓦斯濃度。如果瓦斯中含有壹定濃度的粉塵,也可能因火花而引起爆炸。粉塵的體積很小,但相對於其表面而言卻很大。如果周圍空氣中有充足的氧氣,對於燃燒反應將非常敏感。
3、氣體噴射
氣體本身無害,但有時會伴有壹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如果壹次性噴出大量煤氣,通常發生煤氣爆炸的可能性也會迅速增大。
4、坑道火災
煤礦事故中最嚴重的情況。與壹般火災不同,周圍可燃物(煤)多,數量大。如果坑道被高溫和濃煙堵住出口,同時發生缺氧,壹般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5.洪水
礦井在水下(靠近海底、湖泊或水庫)坍塌時發生的事故比礦井起火的情況要嚴重得多,幾乎沒有生還的機會。巨大的洪水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吞沒礦坑,導致所有工人喪生。幸存者往往無法獲救,遺體無法打撈,礦坑也同樣被廢棄。
在承壓水上采礦和在被小煤窯破壞的地區恢復采礦也有可能發生湧水和透水事故。井下突水和小煤窯透水事故遠遠多於水體下的采煤透水事故。
煤礦事故頻發,主要與瓦斯管理不善有關,氣囊式快速密閉是唐山開灤煤礦安全專家劉赤倫的專利技術,對巷道通風、防止瓦斯爆炸、防止火災有很大作用。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2.礦井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在礦井發生火災、水害、瓦斯、頂板、運輸、機電等災害事故時,初 始階段所造成的範圍和危害壹般較小。
這不僅是撲滅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時機,也是決定礦井和人員安全的關鍵時刻。在多數情況下,由於事故發生突然,礦領導和礦山救護隊等專業人員很難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因此,井下礦工及時開展避災工作,對於保護自身安全、抑制災害擴大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使在事故發生的中後期,也往往需要在井下礦工正確避災的基礎上,提高搶險救災的效果。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有:(1)積極搶救 災害事故發生後,處於災區和災區的人員要沈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2)安全撤離 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井下礦工要想方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
(3)妥善避險 如果無法在短時間內安全撤離,遇險人員應在災區自救互救,妥善避險,盡量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救援人員救助。如果不能撤離到地面,應盡量撤離到井下設置的避難室或其他安全條件較好的地方。
3、礦井避災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當礦井發生火災、水害、頂板、運輸機械和觸電等災害事故時,初期階段的範圍和造成的危害壹般都比較小,此時,既是撲滅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時機,也是決定礦井和人員安全的關鍵時刻。
多數情況下,由於事故發生突然,礦領導和礦山救護隊等專業人員難以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因此,井下礦工及時開展避災工作,對保護自身安全、抑制災害擴大具有重要意義。
即使在事故發生的中後期,也往往需要在井下礦工正確避災的基礎上,提高搶險救災的效果。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如下。
(1)積極搶救。災害發生後,災區和災區群眾要沈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把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2)安全撤離。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條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井下礦工要想方設法迅速安全撤離災區。
(3)妥善撤離。如果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遇險人員應在災區自救互救,妥善避險,盡量保持和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等待救援人員救助。
如果不能撤離到地面,應盡量撤離到井下避難硐室或其他安全條件較好的地方。
4.煤礦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哪些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險的知識
煤礦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煤礦安全避險系統是預防事故發生和事故發生後開展自救互救和緊急避險,達到減少人員傷亡目的的重要技術保證。
"六大系統 "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煤礦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科學確定避災路線,編制應急預案,每年開展壹次 "六大系統 "聯合應急演練。
加強人員培訓,使其熟悉各種避災路線,能正確使用安全避險設施。壹、煤礦監測監控系統 煤礦監測監控系統是指能夠實現對煤礦井下瓦斯、壹氧化碳濃度、溫度、風速等進行動態監測的自動化系統。
煤礦監測監控系統中心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當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等異常信息時,能迅速采取斷電、撤人、停工等應急措施,充分發揮其安全避險的預警作用。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是指通過入井人員隨身攜帶的身份識別卡,確保實時掌握井下所有人員在各個作業區域的動態分布和變化情況的系統。
當緊急情況發生時,能夠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員的位置,為應急救援提供依據。三、井下應急避險系統 井下應急避險系統是指在災害事故發生時,不能撤到安全區域的人員建立的避險場所和設施。
井下應急避難硐室系統包括臨時避難硐室、永久避難硐室和救生艙。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建立采區避難硐室;巷道長度與突出煤層工作面長度超過500m的,必須在距工作面500m以內建立避難硐室或設置救生艙。
除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以外的其他礦井,當人員從工作面行走,在自救器提供的額定保護時間內不能安全撤至地面時,必須在距工作面1000米範圍內修建避難硐室或設置救生艙。緊急避險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應、有害氣體排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供電、人員生存保護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部支持的情況下,額定保護時間不應少於96h。事故現場人員提供寶貴的氧氣系統。
空氣壓縮機壹般安裝在地面上,但在深部多水平開采礦井中,安裝在地面上的空氣壓縮機難以保證對井下工作地點的有效供風,可將其安裝在供風水平高於兩水平進風井底車場的安全可靠地點。突出礦井的采掘工作面應設置壓風自救裝置。
其它礦井的采掘工作面應安裝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1333363383961壓風管路和設置供風閥門。五、礦井供水施救系統 礦井供水施救系統是為保證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時現場供水的需要而預先安裝的實時供水系統。
《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設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除安裝三通和閥門外,還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員集中的地點安裝供水閥門,以保證所有采掘作業在發生災害時都能實現為采掘作業提供應急供水的要求。六、礦井通信聯絡系統 礦井通信聯絡系統是保證壹旦發生事故能夠順利實施救援和有效傳遞重要信息的系統。
按照災情發生後能及時通知人員撤離和實現建設完善通信系統的要求。在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區水平最高點安裝電話。
井下硐室、主泵房、中央變電所、突出煤層的采掘工作面、爆破時撤人集中的地方等,都安裝了與礦調度室直接相連的電話。要積極推廣使用井下無線通訊系統、井下廣播系統,確保發生險情時,能及時通知井下人員撤離。
5.礦井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讀:礦井發生火災、水害、瓦斯、頂板、運輸、機電等災害事故時,初期階段波及的範圍和造成的危害壹般較小。
這不僅是撲滅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時機,也是決定礦井和人員安全的關鍵時刻。多數情況下,由於事故發生突然,礦領導和礦山救護隊等專業人員難以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因此,井下礦工及時開展避災工作,對於保護自身安全、抑制災害擴大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使在事故發生的中後期,也往往需要在井下礦工正確避災的基礎上,提高搶險救災工作的有效性。
當礦井發生火災、水害、瓦斯、頂板、運輸、機電等災害事故時,初期階段造成的範圍和危害壹般較小。這既是撲滅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時機,也是決定礦井和人員安全的關鍵時刻。
多數情況下,由於事故發生突然,礦領導和礦山救護隊員等專業人員難以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工作。因此,井下礦工及時開展避災工作,對於保護自身安全、抑制災害擴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即使在事故發生的中後期,也往往需要在井下礦工正確避災的基礎上,提高搶險救災工作的效果。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1)積極搶救 災害事故發生後,在災區和災區的人員要沈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2)安全撤離 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井下礦工應想方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3)妥善避險 如果短時間內不能安全撤離,遇險人員應在災區開展自救互救,妥善避險,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救援人員救助。
無法撤離到地面的,應盡量撤離到地下避難室或其他安全條件較好的地方。
6.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麽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
(1)積極搶救。災害事故發生後,災區和受災群眾要沈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把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安全撤離。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井下礦工應想方設法迅速安全撤離災區。
(3)妥善撤離。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退的情況下,遇險人員應在災區開展自救互救,妥善避險,盡量保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救援人員救助。不能撤離到地面的,應盡量撤離到地下設置的避難室,或其他安全條件較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