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遵紀守法,執行各級交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安全生產學習,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3、聘用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明,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保障安全生產事業發展。
5.事故處理實行“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處理好;整改措施不落實;不要放過這壹課。
6.建立運營車輛維護檢修制度,督促車輛按時進行綜合性能檢測和二級維護,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道路運輸駕駛員必須做到“八不”。即:“嚴禁超載、超速、超車、帶病駕駛、情緒駕駛、急躁駕駛、冒險駕駛、酒後駕駛”。確保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安全,做到“壹慢、二看、三通過”。
4.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運輸。
5.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和散落。
9、無違章操作,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壹次全面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後的準備和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開車。
3.裝載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和證書。
5、檢查司機是否帶病或疲勞駕駛,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按制度獎懲。
四、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必須:
1.按時整改落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
2、每月至少開展壹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應定期體檢和心理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排除隱患。
5、裝載貨物時,必須檢查超載和危險品等。,確認無誤後方可開車。
6.不定期檢查司機和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過檢測、二級維護後,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出車。
8.定期檢查和糾正車輛和辦公室的消防設備、電路和車輛部件。
9.對不及時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0,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壹反三,組織研究討論新技術應用。
動詞 (verb的縮寫)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盡量減少交通事故的損失,有必要:
1.壹旦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自救並報警。聯系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事故地點、人員傷亡、損失等。,並應明確說明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以便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和財產並告知運輸經營者和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和犯錯誤,避免造成更大的災難。
3、受傷者的外傷應立即包紮止血,骨折應根據骨折部位就地取材,並轉移到安全地帶,死者也應轉移到安全地帶進行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最大限度減少傷害。
4、保護自身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救援並做好善後工作。
5.發生壹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應當在6小時內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壹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門的統壹調度和指揮。
2.報告:遇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遇異地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不滿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輛;車輛單程行駛500公裏以上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且每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賽人員為年齡在20-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要求,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的駕駛員。
5.接受緊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和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本人帶隊。
6.參與運輸的運輸車輛和駕駛員在執行緊急運輸任務時,應當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運輸主管部門的統壹調度和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和報告,協調解決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緊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進行車輛維修、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並完成交通部門交辦的其他運輸任務。
我會嚴格遵守上述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認真履行,組織實施,並不斷完善和充實,確保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道路運輸經營者簽名
日期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