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報銷,符合規定條件攜帶材料即可申請辦理。
醫保報銷程序
1、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2、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3、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①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②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擴展資料:
醫保報銷材料
1、社保卡
2、《基本醫療保險手工報銷費用明細表》或《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上傳費用明細表》
3、《醫療保險手工報銷費用審核表》或《醫療保險門診上傳費用審核表》
4、收費票據
5、處方底方
6、檢查、治療費用明細
7、報盤文件
8、急診診斷證明(蓋有急診章的急診(室)急診處方,蓋有急診章的北京市醫療保險專用處方、急診診斷證明書)
9、醫療保險轉診(院)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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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醫保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