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垃圾處理方法:
1、建築垃圾綜合處理方法,首先將拆除建築物、房屋裝修和改造道路中產生的建築垃圾用車運到處理場所,然後,用人工的辦法將建築垃圾中的可直接再生利用的物質,如金屬材料、木質類材料和塑料類材料分選歸類,直接供給相應的公司進行處理。
2、對建築垃圾中的大塊廢混凝土、廢磚、大理石等物質,利用大型破錘或破碎機破碎至粉碎機所能粉碎的尺寸,壹般為小於100毫米,然後用石料粉碎機進行粉碎至建築所需的石子、砂子,再將上述混合物用多層分級篩分級成合符建築標準的粗石子、細石子、粗砂子、細砂子,以及泥砂等再生材料。生產用水采用活性炭反滲透凈化生活汙水並循環使用,既可節約用水又可防止汙水的再次排放汙染環境。如果嫌麻煩的話,可以自己把他拉到建築垃圾處理場,不過壹般的城市可能沒這種設施啊。
:1、建築垃圾回填利用主要用於場地平整、道路路基、窪地填充等。用於場地平整、道路路基的建築垃圾應根據使用要求破碎後回填利用,用於窪地填充的建築垃圾可不經破碎直接回填利用。
2、 建築垃圾暫存堆場主要利用城鎮近郊低窪地或山谷等處建設,條件成熟後,可將建築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或轉運至填埋場處置。建築垃圾暫存堆場應選址在交通方便、距離建築垃圾產生源較近,近期不會規劃使用、庫容量滿足暫存堆放要求的地區;禁止設置在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補給區、活動的坍塌地帶、風景遊覽區和文物古跡區。
3、建築垃圾填埋場可以市、縣為單位集中設置。建築垃圾填埋場宜選擇在自然低窪地勢的山谷(坳)、采石場廢坑等交通方便、運距合理、土地利用價值低、地下水貧乏的地區;填埋庫容應保證服務區域內損毀的建築垃圾和災後重建的建築垃圾填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