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負:指職工用於支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線以下、門診賬戶不足的醫療費用(目前不含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重大疾病醫療(即醫療救助)補助時,個人按比例支付部分醫療費用。
個人費用是指報銷範圍以外的壹切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如目錄外自費藥品和超過最高報銷限額的費用)。
個人自付費用是指在報銷範圍內,但需要個人承擔的費用(壹般乙類藥品或乙類醫療服務需要個人支付壹部分,發票上藥品明細中打印“B 10%”表示乙類藥品支付10%)。
個人自負是根據醫保政策在報銷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壹般是免賠額。
擴展數據:
醫療保險是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壹定的法律法規建立的,為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基本醫療需求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組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壹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另壹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2016 65438+10月12國務院發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建立全國統壹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2065 438+06 16 2月2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召開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與首批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北京等22個省份簽訂責任書,標誌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參考資料:
醫療保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