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真相的權利
即消費者有權知道其購買或者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的信息具體包括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
2.獨立選擇
即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對商品品種、服務方式及其提供者應有充分的選擇;第二,對商品和服務及其提供者的選擇應該是自由的,不受強迫。現實生活中,損害消費者自由選擇權的現象主要是“官商”習氣,搭售商品,強行買賣。
3.人身和財產安全權
即消費者享有人身和財產受到威脅時購買商品的權利。毒酒事件、劣質藥品化妝品事件、電器、壓力容器、玩具、鞭炮、煙花、機動車等因泄漏、燃燒、爆炸、故障等造成人身損害的案件,都是侵害消費者安全權的典型案例。
4.公平貿易權
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證、價格公平合理、計量準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
5.依法請求的權利
請求權是指個人或集體在權利和資源受到侵害或損失時,要求賠償的權利。消費者財產受到損害時,有權依法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消費者行使索賠權的途徑可以是直接向責任人請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管理機關、仲裁機關、司法機關請求賠償損失。
6.獲取知識的權利
即消費者“有權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知識。”首先,要求國家制定消費者教育和宣傳的基本政策、原則和方法,通過長期實施,使大多數人成為更聰明的消費者,掌握基本的消費知識和法律知識。
其次,消費者在接受義務教育的過程中,有權接受消費者保護的基礎教育,為終身成為有知識的消費者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