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流程:進口化妝品申報需要經過報檢、整理申報材料、申請終審、終審結束等流程
二.產品檢驗順序及時間
產品檢驗:申報衛生部衛生許可批件的第壹步,先到衛生部指定的衛生檢驗機構對產品進行衛生安全檢驗。
(1)申請檢驗所需資料
<1>《衛生部衛生相關產品檢驗申請表》壹式兩份。
<2> 產品配方:
①應申報生產過程中添加的所有成分,包括隨原料帶入的防腐劑、穩定劑等添加劑;
②給出配方中所有成分的名稱及含量百分比,並按含量遞減順序排列;
③配方中的成分應使用國際通用化學名稱(INCI),配方中的成分應使用國際通用化學名稱,不得使用商品名稱;
④配方中的著色劑應按化妝品衛生標準規定的色素命名或提供色號(CI);
⑤配方中的成分應給出百分含量,不應只給出含量範圍;
⑥配方中的成分如來自植物、動物、微生物、礦物質等原料。,應給出學名(拉丁文);
⑦配方成分中含有動物臟器提取物的,應附原料來源、制備工藝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
⑧分裝的組方產品(如染發、燙發產品等)應將分裝配方單獨列出;
⑨配方中含有限用物質組合的,應申報每種物質的比例。
(2)產品檢驗時間:進口普通化妝品約3-4個月;進口特殊化妝品約4-5個月;護發、美乳、健美類約6個月。
三、提供的材料應提供的材料:
第壹條 申請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配方;
(三)申請護發、健美、美乳類產品的,應當提交功效成分和使用依據;
(四)生產工藝簡述及簡圖;
(五)產品質量標準;
(六)經衛生部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按以下順序排列:
1、檢驗申請表;
2、檢驗受理通知書;
3、產品說明書;
4、衛生學(微生物、理化)檢驗報告;
5、毒理學安全性檢驗報告;
6、人體安全性檢驗報告。
(七)原包裝(含產品標簽)。需專門針對中國市場設計包裝上市的,需提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
(八)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
(九)來自發生 "瘋牛病 "國家或地區的產品,應按要求提供官方檢疫證明;
(十)代理申報的,應提供代理證明;
(十壹)其他可能有助於評審的資料。
另附未開封樣品若幹。
四:申報程序
原審批單位衛生部已改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五:新津縣認證代理費及代理服務完成時間
審評費:0元/件
代理費:8000元/件(不含翻譯費、銷售憑證公正費)
****計算時間:95個工作日
申請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壹.準備材料:
(壹)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申請表;
(二)產品配方;
(三)產品質量標準;
(四)衛生部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按以下順序排列:
1.檢驗申請表;
2、檢驗受理通知書;
3、產品說明書;
4、衛生學(微生物、理化)檢驗報告;
5、毒理學安全性檢驗報告。
(五)原包裝(含產品標簽)。需專門針對中國市場設計包裝上市的,需提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
(六)產品在原產國(地區)或原產地國(地區)允許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
(七)從發生 "瘋牛病 "的國家或者地區進口化妝品的,應當(七)從發生 "瘋牛病 "的國家或者地區進口化妝品的,應當按規定提供官方檢疫證明;
(八)代理申報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
(九)其他有助於評審的資料。
另附未開封樣品若幹。
II.新津縣證書代理費及代理服務完成時間
評審費:0元/份
代理費:3000元/份(不含翻譯費和銷售證書展銷費)
****計算時間:7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