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醫院:內蒙古醫院 內蒙古醫學院第壹附屬醫院 內蒙古中蒙醫院
解放軍第二五三醫院?
三乙醫院:呼市第壹醫院 呼市鐵路局中心醫院 武警總隊醫院?
其它醫院:新城區醫院 玉泉區醫院 郊區醫院 內蒙古民航醫院
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壹醫院 內蒙古呼和浩特第壹監獄醫院
內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醫院 河西公司職工醫院
內蒙古大學醫院 內蒙古工業大學醫院 內蒙古農業大學醫院
內蒙古地勘局門診部?定點藥店:?
中山藥店 永齡堂藥店 立安藥店 鐵路大藥店 同仁藥店 凱蒙大藥店 鐵路局醫院醫藥門市部 華宇大藥店 中聯藥堂總店 小召藥店
愛民藥店 新特藥藥店 健康大藥店 懷遠藥店 福壽堂藥店 東風藥店
二、計算機管理網絡投入運行前,參保人員就醫、購藥和費用結算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辦理?
(壹)門診?
1.參保人員持《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歷》,在定點醫院醫療保險掛號窗口掛號,領取基本醫療保險專用門診處方。?
2.門診醫師接診,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後,根據病情開出專用處方,專用檢查及處置單。?
3.參保人員持基本醫療保險專用門診處方到藥房劃價,專用門診檢查單、門診處置單分別到相應的科室劃價。?
4.參保人員在門診就醫使用個人帳戶不記帳,用現金結算,結算後方可取藥、檢查或治療.
5.參保人員在門診就醫時,可持蓋有定點醫院門診專用章的外配處方到定點零售藥購藥,其費用由本人與定點零售藥店直接用現金結算。?
6.計算機管理網絡投入運行前,個人帳戶暫由參保單位代管,按期填報有關情況表。?
7.門診就醫因病情需要可轉為住院治療。?
(二)急診?
1.參保人員持《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歷》到基本醫療保險專用窗口掛號或直接到急診室就診。?
2.醫師接診,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後,根據病情開具專用處方,專用檢查、處置、治療單。?
3.參保人員持醫師所開的專用處方到藥房劃價,專用檢查單、處置治療單分別到相應科室劃價。?
4.參保人員在急診就診時間為1天,在急診室診治的費用均由參保人員用現金直接與醫院結算,結算後方可取藥、檢查及治療。?
5.參保人員急診診治的費用結算後,由單位持專用收據、專用處方、專用檢查、治療處置等診斷證明書到自治區醫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6.參保人員急診就醫時也可持蓋有定點醫院門診專用章的外配處方到定點零售藥點購藥,結算程序同門診結算程序。?
7.參保人員因酗酒、車禍、打架鬥毆等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三)住院就醫?
1.參保人員持《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歷》到掛號處掛號。?
2.門診醫師接診,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後,根據病情確實需要住院治療的開住院通知書。?
3.參保人員辦理入院手續,住院處要負責保管《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歷》,根據病情收取適當押金。?
4.住院後定點醫院住院結算處,根據住院專用處方、專用檢查、處置治療單從住院押金中核減個人自付部分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部分記帳。?
5.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個入自付部分的,在計算機聯網前,不使用個人帳戶基金,壹律用現金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統籌基金支付部分記帳,定點醫院定期與內蒙古醫保中心按協議結算。?
6.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住院治療期間,使用定點醫院住院外配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藥店劃價計帳,開具購藥明細單,其費用由定點醫院根據定點零售藥店開具的購藥明細單與定點零售藥店結算,購藥費用壹並計入住院費用。?
7.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壹年內首次住院或緊急搶救,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為:
三級甲等醫院為800元;三級乙等醫院為600元;二級甲等及以下醫院為400元。壹年內多次住院者,從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在首次住院起付標準的基礎上降低20%。?統籌基金壹個年度內所能支付的醫療費用最高限額為2.5萬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通過建立大額醫療保險的途徑解決。?
8.參保人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住院醫療費用 在職職工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退休人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三甲醫院 三乙醫院 其它醫院 三甲醫院 三乙醫院 其它醫院
起付線-5000元 70 75 80 75 80 85
5001-10000元 75 80 85 80 85 90
10001-15000元 80 85 90 85 90 95
15001-20000元 75 80 85 80 85 90
20001元以上70 75 80 75 80 85
9.參保人員所住定點醫院確因技術、設備條件所限,診斷不明或治療確有困難需轉往市內上壹級定點醫院或專科醫院診治的,由所住定點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主治醫師填寫轉診審批表,科主任及分管院長簽字蓋章,並經自治區醫保中心批準後方可轉院,轉院前後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壹次住院費用結算。?
10.參保人員需轉往市外醫院診治的,需經內蒙古醫院或內蒙古醫學院第壹附屬醫院組 織會診後,提出轉院意見、提供詳實的診斷證明材料並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外地醫院診治審批表》,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部門審核登記,主管院長簽字後報自治區醫保中心審批,同意後方可轉院,所轉醫院必須是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其住院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第八條基礎上降低10%。?
11.參保人員住院期間,按醫囑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需填《特殊檢查審批表》、《特殊治療審批表》,經自治區醫保中心批準後方可使用。?
12.參保人員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定點醫院結算處給參保人員開出院結算單,個人自付部分用現金結算,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住院結算處記帳與自治區醫保中心按時結算,住院結算處應登記《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歷》的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加蓋醫院公章,家屬或本人簽字後認可。 我回答可以的話就采納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