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黴素
各種血液制品
破傷風等幾種疫苗
等等
為什麽需要做皮試?
皮試是皮膚(或皮內)敏感試驗的簡稱。某些藥物在臨床使用過程中容易發生過敏反應,如青黴素、鏈黴素、細胞色素C等。常見的過敏反應有皮疹、蕁麻疹、皮炎、發熱、血管神經性水腫、哮喘、過敏性休克等,其中過敏性休克最為嚴重,甚至可導致死亡。為了防止過敏反應的發生,尤其是嚴重過敏反應的發生,規定壹些易發生過敏反應的藥物在使用前需要做皮膚敏感試驗,皮試陰性的藥物可以給患者使用,皮試陽性的藥物禁止使用。
哪些藥物容易引起過敏反應?
容易引起過敏反應的藥物包括: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四環素類、博來黴素、雙環黴素B、磺胺類、哌拉西坦、苯巴比妥、甲丙酸、氯黴素、氯苯甘醚、氯苯甘醚、氯苯甘醚、氯苯甘醚、氯苯甘醚、氯苯甘醚、氯苯甘醚、氯苯甘醚、氯苯甘醚、丙酸甲酯、氯丙嗪、心得安、復方新諾明、水楊酸鈉、潑尼松龍、嗎啡、哌替啶、尼可剎米、普魯卡因、布比卡因、阿托品、氨茶堿、庫馬汀、復方氫氧化鋁、阿米洛利、苯腎上腺素、葡萄糖、對氨基水楊酸、奎寧、酒石酸銻鉀、可的松、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黃體酮、催產素、胰島素、鏈激酶、糜蛋白酶、透明質酸酶、輔酶 A、三磷酸腺苷、細胞色素 C、水解蛋白、維生素 B1、B2、B6、B12、C、K、肝素、抗毒素、類毒素、疫苗、硫代硫酸鈉、硫酸鋇、碘造影劑和鴉片。
哪些藥物需要進行皮試?
並不是所有易過敏的藥物都需要做皮試,需要做皮試的藥物分為兩類:壹類是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壹類是特定情況下才需要做皮試的藥物。
必須做皮試的藥品也包括兩種情況:壹種是常規皮試的藥品,包括青黴素類(註射劑和口服劑型)、鏈黴素、結核菌素、皮炎抗毒素血清、鹽酸普魯卡因、細胞色素C、有機碘對比劑、薄荷胺毒素等。這些藥物在使用前必須進行皮試,無論藥品說明書上是否註明要進行皮試。另壹種是易過敏藥物,且藥品說明書要求皮試的藥物(非常規皮試藥物),這類藥物目前在我院臨床使用較多:中諾佳林(頭孢噻肟鈉;力奮也是頭孢噻肟鈉,但說明書部分不要求皮試)、清開靈(凍幹粉針)、益替新(頭孢替唑鈉)、糜蛋白酶、維生素B1註射液、胸腺肽註射液()等,使用前必須做皮試。過敏癥患者需做皮試)。
關於頭孢菌素類藥物的皮試
頭孢菌素類藥物在臨床上應用廣泛,頭孢菌素類藥物的過敏反應比青黴素小得多,但靜滴和口服頭孢菌素可發生過敏反應,嚴重者可發生過敏性休克和喉頭水腫,甚至窒息死亡。頭孢類藥物在應用前是否需要皮試壹直存在爭議,衛生行政部門也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國內醫院在頭孢菌素皮試問題上主要有三種做法:1.要求使用頭孢菌素註射液前使用藥物稀釋液進行皮試,或統壹使用頭孢噻肟鈉或頭孢唑啉鈉配制皮試液,陽性者不再使用;2.使用頭孢菌素註射液前使用青黴素皮試作為判斷依據。凡青黴素皮試陽性者原則上不用頭孢菌素,若既往僅有過敏性皮疹反應而病情需要應用頭孢菌素者,可進壹步作頭孢菌素皮試;3.由於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反應發生率明顯低於青黴素類藥物,故臨床上多采用皮試,對青黴素過敏者壹般可慎用。
過敏反應的發生與抗生素的內在致敏原和患者自身的過敏體質密切相關。β-內酰胺類抗生素的致敏原是藥物中某些特殊的化學結構(即抗原決定簇),其中青黴素的致敏原是β-內酰胺環,頭孢菌素的致敏原除了β-內酰胺環外,還有其形成的以R1側鏈為基礎的致敏聚合物的抗原決定簇。頭孢菌素的抗原決定因素除β-內酰胺環外,還與以 R1 側鏈為主要成分的致敏聚合物的形成有關,這兩種物質均可引起過敏反應。研究表明,青黴素類、半合成青黴素類和頭孢菌素之間的交叉過敏反應相對較弱。壹般認為,只有 5%-10%的青黴素過敏患者對頭孢菌素過敏,而大多數頭孢菌素過敏患者對青黴素過敏。而且,各種頭孢菌素之間並不存在完全的交叉過敏。此外,頭孢菌素引發過敏的機制除了藥物本身的結構外,還與生產過程中混入的雜質蛋白及其聚合物有關。因此,不同品種、不同規格、不同廠家生產的頭孢菌素的過敏性並不完全相同。
由於β-內酰胺類抗生素抗原(藥物分子、分解物、聚合物、雜質等)的多樣性和抗體的不均勻性。青黴素皮試並不能測出個體對所有頭孢菌素的特異性免疫反應,對青黴素不過敏的人可能對頭孢菌素過敏。如果僅憑青黴素皮試陽性就停用所有頭孢菌素,會使許多患者得不到及時治療。相反,在青黴素陰性患者中使用頭孢菌素類藥物,也很難確保絕對安全。
鑒於頭孢菌素類藥物的特點,以及使用頭孢菌素類藥物可能出現嚴重過敏反應,頭孢菌素類藥物的皮試應註意以下幾點:
1.除說明書要求外,頭孢菌素類藥物使用前不需列為常規皮試,僅限於對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的患者。因此,臨床應用藥物前應仔細詢問患者是否為過敏體質,包括藥物過敏、食物過敏和過敏性疾病等;2.如果患者確實為過敏體質,最好在用藥前做頭孢菌素皮試。由於不同藥物的過敏原不同,皮試液應使用原研藥,不能用青黴素或其他頭孢菌素代替;3.皮試液應由頭孢菌素配制(批號壹致)。皮試方法和結果可參照青黴素判斷標準進行判斷;4.確有對某些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史者,原則上不宜使用頭孢菌素類藥物,或盡量使用側鏈結構差異較大的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在用藥前應做藥物皮試,對皮試陰性者需嚴密觀察,並做好藥物過敏的搶救準備;5.對青黴素過敏者需用頭孢菌素類藥物 在用頭孢菌素類藥物治療青黴素過敏患者時,不宜采用靜脈註射,首次給藥初期應緩慢滴註,觀察無嚴重過敏反應後再繼續給藥;以盡量減少過敏反應的危害; 6.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皮試有時會出現假陽性或假陰性結果。在頭孢菌素註射過程中應密切觀察患者的反應,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置過敏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