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還是為了防疫問題,因為很多患者可能覺得自己的癥狀不怎麽嚴重,所以隨便買點藥吃壹下。但是如果萬壹剛好感染的是新冠肺炎呢,這就是壹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燒是退了下來了,我們又可以重新進入到各種公***場合,我們測體溫的時候也查不出來了。但是這種情況下就非常危險,對他人對自己都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威脅。
所以當發熱的時候,壹定要先去醫院檢查壹下。壹般的醫院都會有發熱門診,妳只要跟醫生說自己是發熱癥狀,他們就會帶妳去做相關性的檢查,費用也相對比較低廉。
當排除是肺炎之後,才可以自主選擇什麽樣的醫療方式。這不是自不自由的問題,而是嚴重影響廣大人民的安全的問題,所以壹定要重視。不要覺得不能買這些退熱藥,就是對我們的壹種健康的漠視。非但不是如此,反而是對我們生命最大的重視才會這樣的。
另外對於沒有發熱的感冒患者,在購買感冒藥之類的產品的時候,要登記家庭住址個人信息。這項規定的目的其實也是為了防止家庭裏面有某些成員已經存在發燒癥狀,但是因為害怕出去之後可能會被檢測和隔離,於是派家人去購買藥物,這樣就形成了壹種無發燒癥狀的患者購買藥物的假象。
總而言之,這些規定通通都是為了我們百姓著想的,是為了讓我們能夠在這場防疫攻堅戰中取得勝利而做出的規定,我們應該全力的支持和配合。
在家裏如果發燒了,並且同時還擁有之前沒有吃完的感冒藥的時候,也應該積極主動的去醫院檢查。做完核酸檢測之後,對自己能夠放心,對他人也是壹種負責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