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買藥的,涉嫌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的犯罪: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四)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私自買藥的,涉嫌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的犯罪:
個人私自賣藥的,涉嫌非法經營罪,將會依法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以及違法所得,同時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經出售的和沒有出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構成犯罪,將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我國對於個人私自賣藥的行為,通常根據買賣藥品的情節嚴重程度來進行處罰,情節較輕,沒有造成人員傷害的,壹般只是罰款;但是對於情節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構成犯罪的,將會根據嚴重程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