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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長寧區社會保障局簡介
1.制定長寧區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2、制定長寧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推進人力資源市場規範化建設。
3、研究制定長寧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負責促進轄區內就業工作。
4、指導、協調長寧區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內退人員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5、依法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6、負責長寧區基本醫療保險醫療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醫療保險工作規範有序。
7、負責行政復議事務和行政訴訟等工作。
8、指導企業軍隊轉業幹部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轄範圍:9個街道(華陽路街道、新華路街道、江蘇路街道、天山路街道、周家橋街道、虹橋街道、仙霞新村街道、程家橋街道、北新涇街道)、1個鎮(新涇鎮)。
二、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組織實施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和加強全縣醫療保險基金運行管理。
3、組織擬訂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4、組織實施全縣統壹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5、組織落實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療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社會辦醫價格形成機制,落實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6、組織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政策,負責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7、推進醫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全縣定點醫療機構協議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險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對納入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醫療保險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全縣醫療保險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全縣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險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