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13):苯丙酮尿癥(18歲及以下兒童)、精神分裂癥、抑郁癥、躁狂癥、慢性腎炎合並腎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償期)、腦癱、心臟病合並心功能不全、心臟瓣膜置換術抗凝治療、強直性脊柱炎、重癥肌無力、急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療後股骨頭壞死。
類(19種):高血壓(級及以上)、腦出血及腦梗塞恢復期、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活動性乙型肝炎(含乙肝、丙肝的抗幹擾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炎、肺氣腫、肺心病、糖尿病並發癥、椎間盤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藥結核、癲癇、甲亢、克山病、大骨節病。
類(7種):黑熱病、克汀病、包蟲病、氟骨癥、砷中毒、瘧疾、普通結核病。
第二,賠償的比例和金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特殊疾病補償不設起付線。在相應病種年度補償限額內按患者實際費用的75%比例計算補償,超過年度限額不予報銷,直接壹站式報賠。其中,尿毒癥透析患者(腎衰竭透析治療)年度累計補償封頂線為6萬元,其他疾病年度累計補償封頂線為2萬元;苯丙酮尿癥患兒年累計最高賠償額為14000元,其他疾病為10000元。每類年度累計補償封頂線為300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在本市抗病毒定點醫院發生的門診費用和因病需轉院的門診費用年度累計補償封頂線為3000元;免費抗病毒藥物治療相關費用的年度累計補償上限為每人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