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證在出現什麽情況下會主動註銷證書呢?我將這幾種情況整理在下文了,各位有證書的朋友來看看吧!下面是整理的執業藥師在什麽情況下會主動註銷證書,歡迎大家參考閱讀。
多省份發文將進壹步加大對零售藥店執業藥師在崗情況、執業藥師配備、執業藥師“掛證”的整治力度。要求執業藥師不能盡職履責的,要主動申請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暫停處方藥銷售。
嚴查藥店執業藥師配備
7月28日,雲南省發布《雲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進壹步規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通知》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各連鎖門店執業藥師配備情況的檢查,督促執業藥師依法執業,嚴禁“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通知》還強調了執業藥師違規配備的處罰事項:
1.連鎖門店未按要求配備執業藥師(或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或者開展執業藥師遠程審方服務及遠程藥事服務的連鎖門店未按規定配備1名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監管部門應對其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甚至暫停銷售等處理措施。
2.省藥監局將對零售連鎖總部或者開展遠程藥事服務的企業采取約談,直至取消遠程藥事服務資格等處理措施。
執業藥師不能盡職履責需主動註銷證書
按照國家藥監局部署,2022年下半年藥品專項檢查已啟動。全國各地也已開始執業藥師掛證及在崗履職重點檢查。7月下旬天津、吉林長春均發布專項整治的公告。
對於藥店執業藥師“掛證”問題,監管部門提出了3個關鍵要求:
1.執業藥師不能盡職履責的,要主動申請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暫停處方藥銷售。
2.執業藥師能夠在崗履職的,不得降低配備使用要求。
3.督促企業主動開展自查整改,對不能在職在崗的執業藥師及時變更。
針對零售藥店執業藥師不在崗履職現象,市場監督管理局推出四套治理“組合拳”:
1.飛行檢查收集在崗信息。
2.後臺查詢追查註冊信息。
3.部門協同核查任職信息。
4.多部門組合打擊“掛證”行為。
利好在崗執業藥師和顧客
近幾年,國家多項政策都保障在崗執業藥師的利益,又通過政策規範藥界來保障顧客的利益。
根據部署,國家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嚴查執業藥師在崗、同時又對藥店執業藥師配備提出硬性要求。
這壹系列政策,確保了有真實才華的執業藥師有機會進入相關行業,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華與能力,為國家大健康行業貢獻力量。
而由於近幾年國家政策的懲戒力度不斷加大,藥店企業將不再敢接受執業藥師“掛靠”,能夠真實在崗履職的執業藥師在行業內將更加吃香。
國家不惜財力物力,多年規範藥店執業藥師在崗履職,是為了切實保障百姓用藥安全,做到藥品買得放心,用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