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醇是壹種被廣泛使用的多元醇,在室溫下是壹種透明、無色、完全溶解於水多元醇類,具有黏性及吸濕性的直鏈脂肪醇液體。丙二醇常態下為無色粘稠液體,近乎無味,細聞微甜。
丙二醇可用作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原料,在化妝護膚品中用作潤濕劑。
化妝品中常見且常引起爭議性的成分-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又可稱為丙烯乙二醇。常使用於化妝水、洗面奶、精華液、卸妝品、沐浴乳、洗手乳、洗發精、潤發乳、保濕乳、面膜、藥膏等,制劑中都含有這種成分。
但在化學品的物質安全數據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s)上,丙二醇對皮膚及黏膜的刺激性,過度使用會造成接觸性皮膚炎、落發、知覺異常、腎臟損害及肝臟異常。
1、丙二醇在化妝護膚品中的具體作用:
具吸濕性的丙二醇,像平常使用的藥膏、面膜、化妝水、洗面乳、精華液、卸妝品、保濕乳液及植物萃取液等都可以見到這種成分。
丙二醇壹般是卸妝乳中常見之親水保濕成份。
真正功效為協助溶解汙垢、避免卸妝過程中皮膚太快幹燥;也常被用於化妝水及精華液中,除了保濕能力外,可幫助活性成份滲透,此外也有助防腐能力,但對皮膚、眼睛均具有壹定刺激性;屬小分子保濕成分,可將水分留在角質層,但吸水比例不高。
2、丙二醇對皮膚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據供應丙二醇的倍特化工了解:壹般化妝品中添加丙二醇濃度約在5%以下,壹般不會對皮膚造成什麽影響,不過需要註意事,如果長期且過量使用會對皮膚造成傷害,尤其是敏感皮膚。
丙二醇對皮膚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有以下幾種:
(1)刺激性:有些人使用時會有主觀上的灼熱感、刺痛感、癢感。
(2)去脂性:丙二醇具有脂溶性溶劑的特性,滲透性很強,溶解力大,過量使用可能會對皮膚造成危害,長期使用高濃度丙二醇,對表皮、皮脂結構會有影響。
(3)刺激性皮膚炎:丙二醇對皮膚及粘膜都具有刺激性,濃度越高、越密封的狀況下使用,刺激性越大,會引起皮膚發紅、起紅疹、脫皮刺癢及皮膚粗糙的情形。
擴展資料:
化妝品中的其他常見存在爭議的物質:
1、香精和香料
這是最常見的過敏原,是導致化妝品過敏性接觸性皮炎的最主要原因。香料可以是天然或化學合成的。在歐盟,有26種香料過敏原,當它們在駐留產品中(例如面霜和香水)的濃度超過0.001%,在沖洗類產品中(洗發水和沐浴露)的濃度超過0.01%時,必須在產品標簽上註明。
這些成分中最容易致敏的有香葉醇(geraniol),肉桂醛( cinnamic aldehyde),羥基香茅醛(hydroxycitronellal),肉桂醇(cinnamic alcohol)。
丁香酚(eugenol ),異丁香酚(isoeugenol),戊基肉桂醛(amyl cinnamic aldehyde),芳樟醇(linalool )和橡苔(oakmoss )。
不過,大約有3000種物質用於香料化合物中,它們中的許多種並不為人所知,而其他的可能被禁止使用。因此,容易過敏的人建議使用低敏或無香精化妝品。
2、防腐劑
這些活性成分會殺死那些汙染化妝品的微生物;它們還會與皮膚發生反應,促進接觸性皮炎的形成。防腐劑的類型及其引起的皮炎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幾年前,甲醛和parabens 為導致過敏的最主要的防腐劑。不過,如今的化妝品配方中的新型防腐劑還會導致另外壹種光敏感問題。
當前最容易導致過敏的防腐劑是基二溴戊二腈 (methyldibromo glutaronitrile,自2008年起歐洲禁止在駐留產品中使用)。
甲醛(formaldehyde )及會釋放甲醛的成分:
聚季銨鹽-15(quaternium-15)、雙(羥甲基)咪唑烷基脲 (diazolidinyl urea)和咪唑烷基脲(imidazolidinyl urea),異噻唑啉酮類(the isothiazolinones)和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 ( iodopropynyl butylcarbamate)。
和所有的這些聲名狼藉的防腐劑相比,parabens導致的過敏率則相對較低壹些。
今天的化妝品生產商都試圖改進產品,將防腐劑的用量降到最低點,使用特別設計防止化妝品受汙染的容器和選擇較安全的防腐劑——請記住,世上並沒用壹種完全安全的防腐劑。
3、染料
大多數的著色劑,包括染發劑中的都是強效的敏化劑。對苯二胺(PPD,Paraphenylenediamine )是最有名的,使用最廣泛的著色劑,因此也是消費者最容易過敏的著色劑。
在不同的著色劑中,還存在著許多交叉過敏反應。
法律嚴格限制這些成分的濃度,強制要求在這些產品的額標簽上標上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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