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域劃分和工作需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14個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分別為: (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匯龍分局。 (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 (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惠萍分局。 (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寅陽分局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陽分局。 (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王鮑分局。 (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呂四分局。 (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新分局。 (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 (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海復分局。 (十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海分局。 (十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作分局。 (十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啟隆分局。 (十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圓陀角分局。 市場監督管理分局主要職責為:依據市局授權和委托範圍,承擔所轄區域內涉及特種設備、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其他具有審批、確認性質權力事項的辦理,負責各類市場主體及其行為的日常監管和案件查處工作。在轄區內宣傳貫徹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按照市局授權範圍組織查處轄區內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開展各類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承擔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及餐飲服務的日常監管工作;承擔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承擔轄區內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專利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內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轄區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開展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服務工作,建立重點企業質量安全信息檔案;協助局有關科室、檢驗機構做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量器具檢定及後續處理工作。管理轄區內的商品交易市場,規範市場計量行為,查處市場內違法經營行為;負責管理轄區內標準化工作;對轄區內廣告活動進行監督,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查處合同違法行為。承擔轄區內涉及工商行政、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配合所在鎮(園區、街道)做好相關的其他工作。 各分局下設2-4個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股、監管股、行政服務股、稽查股。 (壹)綜合股:主要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內部事務管理。 (二)監管股:主要負責管轄區域內市場監管工作。 (三)行政服務股:主要負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授權、委托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具有審批、確認性質的權力事項的辦理,以及需要報市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初步審核。市場監管信息平臺的日常管理、維護、數據錄入。 (四)稽查股:主要負責對企業及其市場行為的日常監管(包括行政指導、管理服務)和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調處轄區內的申(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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