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作新是個地道的北方漢子,但個子不高。他身高壹米七左右,不胖不瘦,高高的鼻梁上架著壹副深度近視眼鏡,圓圓的臉龐白凈而略帶紅潤,舉止儒雅而沈靜,是個典型的書生。
1994年6月28日,以肖作新為團長,由阜陽市人民銀行行長劉廣舉、建行行長馮子清、安徽立達通信電纜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振清等人組成的考察團赴美國考察。此次考察的食宿、交通、娛樂等費用全部由立達公司承擔。按照省政府的批復,這次考察允許在國外停留15天,但肖作新壹行四人在國外停留了26天,到處旅遊,還在拉斯維加斯玩了壹把老虎機。
美國社會的考察成了催化劑,激活了蕭作新靈魂深處沈睡的色魔。這位在國內數百萬人中名列前茅的市長,在異國他鄉高度發達的物質生活面前體驗到了羞澀的滋味,心中的天平開始傾斜。正如他後來所說:"去了美國之後,感覺美國人很開放,很自由,是壹個沒有傳統包袱的國家,不像中國人,背了太多傳統的東西。"於是,他開始卸下包袱,輕裝上陣。他首先去掉的是中國的古訓 "不義之財不可取"。到達美國的第二天晚上,肖就收到了金振清以預付海外遊學費用為名寄來的2000美元。考察結束後途經香港、澳門,又收到了金送給他的價值13977.31元的攝像機、照相機、血壓計、美國野山參。在廣州,再次收受金利達公司出納龔麗華送給他的4000元。回到阜陽後,金某又以剩余出國補貼的名義,讓龔給了肖5536.6元。
後經檢察院查訪證實,利達公司共為肖作新壹行四人支付了40余萬元。
利達公司如此大方是有原因的,1994年該公司因資金緊張,需貸款3200萬元。由於數額特別大,在肖作新的協調下,由省人行、工行、建行、農行分別授權市二級分行各貸款800萬元。為了使貸款盡快落實下來,金書記決定以考察為名,邀請阜陽幾位行長到美國去旅遊壹趟。考察團在廣州分手前,肖作新要求陪同兩位省長回阜陽抓緊落實立達公司的貸款。回到阜陽後,肖作新又多次打電話催促立達公司設備貸款。看來,這次出國考察活動至此應該畫上壹個圓滿的句號了。
1999年,阜陽市中級法院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判處金正清有期徒刑十壹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在對金正清案件的調查中,發現了三張印有 "巴黎瘋狂情色秀門票 "和 "澳門 "字樣的票根,票根上還印有黃色人體素描。這三張票根從何而來?又是什麽人觀看了這樣的表演?辦案人員抓住這壹線索進行深挖細查,發現市長肖作新、中國銀行行長劉光舉、建設銀行行長馮子青在1994年由利達公司出資組團赴美國訪問期間的違法違紀問題。期間違法違紀,阜陽市檢察院遂於8月23日對劉、馮二人立案偵查,2000年6月14日,劉廣舉、馮子清分別被阜陽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刑。
然而,當有關人士把肖作新 "請 "到合肥,請他講清楚訪美期間的情況時,他卻矢口否認曾收受過金正景的錢物。從1999年7月到1999年9月,專案組多次找肖作新談話,肖拒不承認而告終。此時,任務中的其他三人已供述了整個過程,而板上釘釘的肖作新卻死不承認。正在辦案人員尋找突破口時,又有人舉報肖作新的妻子、原阜陽市人社局副局長周繼梅企圖轉移其在農行新世紀辦事處的存款518萬元!接到報案後,專案組立即到該辦事處進行核查,經核查屬實,並跟蹤發現周繼梅有轉移家中錢款的行為。在人贓俱獲的情況下,肖作新低下了頭。
檢察院介入此案的消息傳出後,周繼梅慌了神,家中53張巨額存單像53顆定時炸彈在她心中炸開。她想到先處理阜陽市農業銀行新世紀辦事處的518萬元存款。她找到女婿王林、王林的弟弟王琦和周林(個體戶)商量轉賬事宜。
考慮到家中不安全,他們來到阜陽市白金漢宮大酒店,周繼梅從隨身攜帶的小包裏拿出壹疊存折清點後遞給周林:"老周,這是11張存折,共***1149萬元,寫的是妳的名字。最近紀委要找老肖談話,這東西放在家裏不安全,先放妳那裏,必要時妳替我頂壹下。"在場的幾個人都知道周繼美打著市長夫人的旗號斂財,卻沒想到她家有這麽多錢。周的女婿王林更是驚訝:連唯壹的孫子到她家吃個蘋果都要看她臉色的丈母娘竟是個千萬富翁!面對這些存折,周林不敢接,但想到要在上面寫上自己的名字,他還是接過了存折。隨後幾個人商量著怎麽把放在新世紀辦事處農業銀行的壹筆518萬元存款取出來。
眼看風聲越來越緊,周繼美又叫來王林、周林等人商量如何應對檢察機關的調查。周濟美急切地問:"這幾天可以商量?"周林看著肖作新:"我們去銀行取了錢,說是準備到河北進皮貨,其中430萬元是以前我借給王奇的,現在王奇已經還給我了。"肖作新沒吱聲,壹旁的周繼美點點頭:"就這麽說吧。老肖,妳怎麽看?"肖作新又囑咐了幾句就走了。
到家後,肖、周兩人合計了壹下,想起還有以劉某名義存入存折的幾筆較大款項沒有兌現,心理就不踏實。這之後,周繼梅又把周林等人叫了上去,這次劉某也參加了。這時周繼梅直截了當地告訴劉某:"我有幾筆存款約369萬元,是以妳的名義存的,關鍵時候妳得心裏有數。"劉某猶豫片刻,還是答應了。隨後,幾個人把編好的供詞反復演練了壹遍。
1999年9月,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汙罪對周濟美***同周林立案偵查。面對偵查人員,周林供述了周繼梅與他們的勾結,企圖通過串供來轉移偵查人員的視線,以逃避法律制裁。隨後,偵查人員在周林家中搜查出了周繼美交給他保存的11本存折。
於是,報社終於按捺不住了。
權錢交易,換來高墻深窗
2000年春節剛過不久,兩個 "1-10 "專案組的偵查員就掌握了壹條重要信息:阜陽市藥監局局長助理傅景明為了獲得藥品稽查大隊大隊長壹職,曾向肖作新行賄。同時還獲悉壹條重要線索:付與肖的秘書到合肥某拍賣行購買名貴字畫送給肖。據付景明供述,1998年10月,他為謀取藥品稽查大隊大隊長(副處級)壹職,曾專門從合肥某拍賣行購買了5幅名畫,並將其中價值人民幣17900元的3幅畫送給了肖某。同時,還送給周繼梅人民幣3萬元,並直接向肖某提出擔任稽查大隊大隊長的要求,肖某收到錢物後立即打電話向阜陽市藥監局楊局長推薦傅景明。1999年1月,阜陽市藥監局按照肖市長的要求,推薦付景明擔任藥品稽查大隊大隊長,後因擔任科員年限不足,市委組織部壹直未予批準。為了達到目的,付景明又給周繼梅送了3萬元,以求她多吹吹 "枕邊風"。
檢察機關已基本查實,肖作新和周繼美家中的 "灰色收入 "有很大壹部分是錢權交換所得,其中不乏跑官要官的貢品。
穎泉區穎上路派出所所長劉立新爬上肖作新這棵大樹乘涼,想方設法接近肖。他除了多次宴請肖作新夫婦外,還在1998年春節買了壹個價值人民幣2900元的金手鐲送給周繼美。1999年初,阜陽市公安局著手配備下轄三區公安分局的領導,劉立新找到肖作新,推薦他擔任潁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為了達到提拔的目的,劉又兩次送給周繼美人民幣7000元。在肖力市長的挽留下,1997年底,劉立新如願以償地當上了怡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為了表達謝意,劉立新給肖家送去了150萬元。
除了賣官收入,肖家還有壹個很重要的資金來源渠道----晚上發大財。
1998年3月,肖作新、周繼美在阜陽中國大酒店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任副經理,蔣、周繼美向他們的堂兄弟提出要買壹套門面房,並說公司選中了壹套66.12平方米的門面房,希望以每平方米3500元的價格購買,蔣某嫌價格太低不願意賣,周某便對蔣某說:"回頭叫老肖給妳弄個工程,補償壹下。"蔣只好同意。周繼美便用陳秀玲的名義,以2314.2萬元買下門面房(低於售價991.8萬元),壹個月後,周又以其他理由,讓蔣幫忙賣房。結果,蔣以人民幣4198.62萬元的價格將房子賣掉,周集美從中獲利1884.42萬元。
1998年春節,劉某給肖作新夫婦送去1萬元,感謝他們為公司牽線搭橋。不久,肖、周二人幫劉某簽下了兩個卷煙廠的廣告,總價值77萬元。廣告發布後,煙草公司分三次付給劉某報酬。周繼美卻先後讓劉某打了三張共計70萬元的欠條(月利率1.5%),這筆錢算是周某借給劉某使用的。當然,打這筆借條還是合算的。同年9月,劉某的工廠修建職工宿舍樓。劉某找到肖作新與相關人員打招呼,市建委免收了相關應收費用達100.09萬元,雙方受益,皆大歡喜。
檢察幹警在偵查肖作新家中的贓款贓物時,驚訝地發現,肖周夫婦的巨額錢物匯聚地幾乎都集中在1994年至1999年期間。在短短五年時間裏迅速爆增千萬元,肖家99%的財產都是通過周紀梅之手流入肖家的。在收受蔣某、黃某、劉某賄賂的問題上,均由周紀梅具體操作,關鍵時刻肖作新出面並利用職權為其撐腰。肖作新和周繼美同時玩 "雙簧",周繼美做的是聞所未聞的事,任由周繼美為所欲為,使大量非法所得經周繼美之手流入周家。
肖作新供述:
"檢察院指控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這兩項罪名我承認。但我請求能夠從寬處理,因為我在整個辦案過程中積極配合,2014年10月有兩次,我打電話給兒子、女兒,讓他們把所有的東西轉交給組織,另外省檢察院讓我給周林寫信,勸他如實交待問題,我也寫了。2014年12月,我先後給省委、紀委、檢察院寫了書面申請,要求把我的財產全部上交。
"我和周繼梅結婚31年,家務活都是她做,對她,我關心太少,教育不夠。周繼美犯了錯,有我的過錯和責任。很多人送錢送物,交到她手裏,就是沖著我手中的權力,是我的地位和權力害了她。
"我出生在壹個貧苦家庭,父親在我兩個月大的時候就去世了,母親、姐姐和我三個人相依為命,母親把姐姐送到中學當老師,我是靠助學金讀完大學的,是黨把我養大成人。
1974年,我29歲,被任命為地區教委主任,38歲,被任命為地委宣傳部長,後來,又先後任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副市長,在人代會上選我當市長,只掉了5票,可見阜陽人民對我的厚愛。但隨著權力的變大,地位的提高,我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對世界觀、價值觀的改造,開始出現偏差。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吃了敗仗,摔了大跟頭,給黨抹了黑。我個人的進退榮辱並不重要,最主要的是給國家抹了黑,給黨的榮譽抹了黑,對此,我是十分痛心和不可原諒的。"
談到自己的蛻變過程,肖作新總結道:"隨著阜陽風氣不好,逢年過節,親朋好友都要送禮。開始我也堅持不收,後來有人說妳當了官,六親不認。有的幹部還說'就妳體面',那不是'我的人'。把壹個簡單的問題復雜化、政治化了。我自己也沒有拉下臉來,開始'難得糊塗',有人給我愛人送錢,我是知道的,看來這是我最大的糊塗。之後又發展到權錢交易。有鑒於此,我請求黨組織對每壹位黨員,特別是手中掌握權力的黨員幹部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以此來挽救像我這樣的幹部。
"經過認真反思,我要向子女、同事告誡--人生不能貪財,別人的錢千萬不能拿。家藏萬貫,壹日不過三餐;廣廈千間,臥榻不過壹床。我走到這壹步,就是因為沒有及時領悟這壹點,為此我悔恨終生,我壹定認真改造,重新做人。"肖作新說著這些話,淚水在眼眶裏打轉,妻子周繼梅在壹旁放聲大哭:"我走到這壹步,是罪有應得,我的孩子怎麽活,怎麽立足於世......"肖的孩子們也在法庭下不依不饒,法庭上鴉雀無聲。
肖作新、周繼美案審判大事記:
1999年11月4日,阜陽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汙罪對周繼美立案偵查,隨後成立周繼美專案組。同年11月9日作出刑事拘留決定,同年11月19日作出逮捕決定。
2000年1月10日,安徽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肖作新立案偵查,由省檢察院檢察長宋曉憲親自督辦,副檢察長白泉民、反貪局局長高年松掛帥,展開調查取證工作。2000年2月3日肖作新被逮捕。
2000年4月17日,因肖作新、周繼美****,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安徽省檢察院決定對肖作新、周繼美立案偵查。隨著偵查工作的逐步深入,現已查明:肖作新、周繼美共清點存款1900余萬元,其中周繼美貪汙430余萬元;肖、周二人****,受賄118萬余元;非法所得110余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1300余萬元。
合肥市檢察院於2000年8月10日依法提起公訴。
2000年9月6日上午8時30分,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肖作新、周繼美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被告人周繼美貪汙、非法傾倒土地使用權案。
據合肥中院副院長張敏介紹,肖某壹案是該院公開審理的職務最高、涉案金額最大的黨政領導幹部嚴重經濟犯罪案件。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肖作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並放任周繼美收受他人賄賂;被告人周繼美利用肖作新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賄賂。被告人肖作新、周繼美收受、索要賄賂共計人民幣118.7663萬余元、美元2000元、港幣5萬元,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系***同罪。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0年11月29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如下判決:肖作新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肖作新、周繼美受賄所得人民幣1182763.6元、美元2000元、港幣50000元;周繼美貪汙所得人民幣4312288.04元;周繼美非法買賣土地使用權所得人民幣103950元;肖作新、周繼美受賄所得人民幣12232638.36元、14243美元、14243港幣、14640港幣、14640美元的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被判處無期徒刑五年。此外,肖作新、周繼美巨額財產差額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人民幣12232638.36元、美元14243元、港幣83880元;肖作新、周繼美違法所得人民幣778862元予以追繳。
2000年12月8日下午,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周繼美貪汙、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壹案向合肥中院提請抗訴。據肖作新的代理律師唐大森介紹,肖作新寫了上訴狀,而周繼美委托王亞林律師起草的上訴狀,已經上訴到安徽省高院。
2001年3月27日,安徽省高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二審法院認為,原判對肖作新、周繼美定罪準確,根據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對二被告人量刑並無不當。檢察機關的抗訴沒有提出新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鑒於周繼美貪汙的具體情節和贓款已全部追回,其尚非判處死刑必須立即執行的罪犯,原審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無不當,故抗訴理由不予支持。原判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2001年10月15日下午,安徽省高級法院對此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檢察機關的抗訴和肖作新、周繼美上訴,維持原判,同時依法核準周繼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判決的法律依據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以各種名義收受回扣、手續費,為個人謀取私利的,以受賄論處。
根據《中華人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說明來源。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差額部分視為非法收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追繳財產差額。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或者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