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倒車入庫。
2、側方倒車入庫。
3、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4,直角轉彎。
5,彎道駕駛。
但需要註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1、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美尼爾氏病、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運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2、三年內有吸食、註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措施未滿三年,以及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離現場構成犯罪的;
4、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5、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6、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三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試場地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通過科目壹考試後,可以預約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後可以連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的,申請人可以參加當日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試。
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車的申請人,因當地尚未設立科目二考場的,可以選擇參加本省(自治區)其他考場的考試。
申請人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型牽引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居住地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在現居住地預約其他科目的考試。申請變更考試地點不得超過三次。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全國統壹的考試預約系統,采用互聯網、電話、服務窗口等方式為申請人預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