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區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措施,起草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措施,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全市就業。制定全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激勵辦法。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協調制定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全市統壹的社會保險關系續保辦法,協調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和信息指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制定措施,保障參與全市經濟結構調整的勞動者的權益,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的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的總體平衡。
(六)落實國家和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國家和省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國家和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全市事業單位和機關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負責全市職稱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和職稱評聘工作,完善和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 負責全市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制定吸引專家和留學人員來嬌嬌工作或定居的措施。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劃,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救濟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
(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制定相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制定政府獎勵制度,負責市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檔案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專項勞動保護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全市國外智力引進,組織實施國外人才引進和出國(境)培訓計劃,負責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核準等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