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報銷地點如下:
1、如果是在當地定點醫保機構住院治療的,出院結賬時醫院會自動報銷;
2、如果不是住院治療,就醫時還沒有報銷的,需要攜帶住院結算發票、醫療診斷證明、費用明細和社保卡到當地政務中心醫保窗口或社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如果是在其他醫療機構治療的,還需要提供轉診證明。
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如下:
1.住院報銷:醫療費用在1300元-30000元之間的,報銷比例為85%;醫療費用在30000元-40000元之間的,報銷比例為90%;醫療費用在40000元-100000元之間的,報銷比例為95%;醫療費用在100000元-300000元之間的,報銷比例為85%;住院報銷在100000元-300000元之間的,報銷比例為85%。報銷比例為 85%,住院報銷起付線為 1300 元;
2、門診報銷:社區門診就醫報銷比例為 90%,非社區門診就醫報銷比例為 70%。門診報銷起付線為 1800 元,最高報銷限額為 20000 元。
異地報銷
異地醫保直接報銷的話,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先登記備案,選擇定點醫療機構
,然後持卡就醫。
報銷時需要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農合醫療卡原件復印件,以及住院證明、出院證明、住院期間費用、出院時總費用及診斷證明、病歷復印件。
如果異地報銷就憑身份證和就診卡及出院單據就行了,異地報銷還沒有進行的就需要到上述那家拿回住院單據到當地社保局醫管大廳或醫保局醫管大廳辦理報銷。
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壹、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適用於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適用於住院患者,不適用於門診患者。
三、住院期間,患者醫保繳費狀態不得斷開,否則不能刷卡結算。
四、社保卡只有金額,才具有跨省異地就醫的功能。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他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