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的意思:給病人開藥方。藥方。
處方(外文名:Prescription,拼音:chǔ fāng)是醫療活動中關於藥品調劑的重要書面文件,處方管理辦法(2007年版)規定。
處方是指由註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調配、核對,並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
處方按性質分為法定處方和醫師處方,《處方管理辦法》還將處方分為急診處方、麻醉藥品處方、兒科處方、普通處方等。處方的結構包括前記、正文、後記。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處方是醫生對病人用藥的書面文件,是藥劑人員調配藥品的依據,具有法律、技術、經濟責任。
處方***有三部分:
1、處方前記
包括醫院全稱、科別、病人姓名、性別、年齡、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項目。麻醉藥品和第壹類精神藥品處方還應當包括病人身份證明編號,代辦人姓名、身份證明編號。
2、處方正方
處方頭處方以“R”或“RP”起頭,意為拿取下列藥品;接下來是處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藥品的名稱、劑型、規格、數量、用法等。
3、處方後記
包括醫生、藥劑人員、計價員簽名以示負責,簽名必須簽全名。處方分有醫生處方、法定處方。日常見到的都是醫生處方。
醫師處方
醫師處方是醫師對個別病人用藥的書面文件。處方除了作為發給病人藥劑的書面文件外,還具有法律上、技術上和經濟上的意義。由處方而造成的醫療事故,醫師或藥劑人員均負有法律責任。
處方的技術意義,在於它寫明了藥物名稱、數量、劑型及用法用量等,保證了藥劑的規格和安全有效。從經濟觀點來看,按照處方檢查和統計藥品的消耗量及經濟價值,尤其是貴重藥品、毒藥和麻醉藥品,供作報銷、采購、預算、生產投料和成本核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