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們求職心切的心理,以各種名目誘騙求職者掏錢,是騙子公司最常用的伎倆之壹。劉先生不久前就中了騙子公司的這種 "招"。
劉先生是南昌理工學院的大專畢業生。說起不久前被騙的經歷,劉先生至今氣憤不已。
今年6月底,劉先生和同學來到上海求職。找了幾個月過去了,他和同學壹直沒有找到滿意的工作,不禁心急如焚。壹天,劉先生看到壹則招聘廣告,說是壹家公司招聘 "電腦操作員",看來門檻不高,還特別註明 "包食宿",劉先生和同學欣然前往。到達目的地後,負責接待的壹位女 "工作人員 "說,要想應聘錄入個人信息,需要先交10元錢,"填好信息後才能與經理面談"。劉先生沒有多想就交了錢,接過壹張資料,填寫了個人信息。
隨後,劉先生等人便坐等 "經理 "面試。在等待的過程中,公司的接待電話壹直很忙,應聘咨詢電話不少,新應聘者也層出不窮。大家都像劉先生壹樣交了10元錢填表等待面試。
面試官也是壹位女性。面試官也是個女的,基本上沒問什麽問題,拿了劉先生的個人信息後說:"妳的條件不錯,但目前還達不到公司的要求,要想上崗必須先通過培訓。"同時,她表示,培訓和考試需要交300元,壹旦錄用將每天返還50元,並稱 "考試合格後就能上崗"。
劉先生雖然有些懷疑,但聽對方信誓旦旦地說,壹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而且那麽多人跟自己應聘,自己不交的話就等於失去了機會,便掏出口袋裏僅有的100元錢,交給對方,表示下次培訓時再補交200元。隨後,劉先生還簽了壹份書面的所謂 "合同"。
在回去的路上,劉先生和同學又遇到了兩個同壹家公司來應聘的求職者,大家把各自的經歷壹說,發現大家的情況都壹樣,連 "經理 "說的話也壹模壹樣。劉先生和他的同學便覺得不妙。
越想越不對勁的劉先生想拿回自己交的100元錢,便打電話到公司交涉,接電話的人說:"這是妳自己同意的,我們已經簽了合同,妳不願意做就是違約,錢是不能退的。"劉先生當即表示要向相關部分投訴,對方還是拒絕退錢。幾次電話過去交涉後,對方竟然威脅劉先生:"繼續糾纏的話我們晚上去找妳!"
劉先生在上海找工作已經好幾個月了,生活費所剩無幾,上當受騙讓他非常氣憤。
分析:騙子公司設下 "連環套"
先交資料費,再交培訓費,後培訓,這是騙子公司慣用的伎倆。拆解劉先生和同學上當的經歷,不難看出騙子公司設下的連環陷阱。為了制造 "真實 "的招聘場景,讓求職者放松警惕,騙子公司可謂煞費苦心。
陷阱壹:承諾 "高薪"、"包食宿"
騙子通過各種渠道投放的虛假招聘廣告,無壹例外地突出 "招聘人數多!"、"高薪"、"包食宿"、"壹經錄用待遇從優 "等字眼,並對崗位的具體職責和要求壹筆帶過,給人的感覺是招聘單位似乎門檻並不高,只要能進去,就能輕松拿到高薪。特別是壹些外地初次來滬求職者,因為壹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急於找工作,看到類似的招聘廣告便很有幹勁,以為是個好機會,就趕了過來。
這就是 "上當受騙 "的第壹步。
陷阱二:造足聲勢--公司正規,競爭激烈
由於騙子公司許諾的條件優厚,求職者很多,接下來騙子公司要做的就是造足聲勢。據劉先生回憶,當他進入該公司時,看到前臺有壹張漂亮的辦公桌,還擺放著多臺電腦,公司的環境還不錯,給人壹種正規的感覺;另外,前臺電話壹直呼叫不斷,還不時有新的求職者加入,現場自然形成了壹種競爭的氛圍。很多人壹開始可能會有所警惕,進門壹看,"這麽多人來應聘,不會上當受騙吧",便放松了警惕,壹頭紮進了陷阱。
陷阱三:編造 "合理 "理由,先從小錢入手
騙子往往從小錢入手。前臺壹般會擺放壹臺電腦、壹堆個人信息表,妳過去應聘時,前臺會拿出壹張表,說:"公司要按照統壹格式錄入妳的信息並打印,填好信息後要和經理面談,請交10元錢。"求職者覺得這個理由挺合理,再說10塊20塊也不多,而且大家都交,不是壹個人交。這就是掏錢的開始。
陷阱四:先培訓或買產品,交錢後簽 "合同"
正如劉先生的經歷,隨後的騙術就是有經理模樣的人說妳的條件不錯,公司考慮錄用,但必須先通過公司的培訓,考試合格才能上崗;還有的公司說先購買壹些產品,如果妳能在1周(或3天等)內把產品銷售出去,就說明妳通過了等等。為了欺騙應聘者,也為了避免糾紛,騙子公司會提前準備壹份 "合同",要求應聘者簽字,壹旦簽了合同,就等於承認先培訓後上崗,或者先購買產品,銷售出去後才能上崗。
等到應聘者發現所謂的培訓考試是騙局,或者花高價買的產品不值錢,根本推銷不出去時,騙子公司就會拿出 "合同",聲明是應聘者違約或不符合要求。考生只好吞下壹肚子苦水,有的考生甚至到最後都不知道自己是中了圈套,還以為自己被 "淘汰 "了。
招聘會上也有騙局
招聘會仍是大多數求職者青睞的傳統求職方式,但其中也有騙局。旺季期間,上海人才中介行業協會接到不少求職者的投訴,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兩個問題:
壹是招聘會名不副實。比如,政府明確規定招聘會免費入場,但目前的招聘會市場,仍然存在變相收費的現象。還有現場情況與主辦方宣傳內容相差甚遠。比如,在每年舉辦的應屆畢業生雙選會上,招聘企業往往在展板上寫著"應聘者需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有些公司甚至直接寫道"本公司不招應屆畢業生"。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二是企業名為招聘,實為作秀。有的企業將招聘會作為宣傳企業形象的壹場秀,所謂招聘只是壹種宣傳手段。在壹些招聘會上,壹些企業租用的展位裝修精美,工作人員對企業的宣傳熱情高漲,發放企業宣傳資料的聲勢浩大,這樣的招聘會自然吸引了不少求職者,而對於求職者最關心的招聘問題,要麽含糊其辭,要麽絕口不提。而對於求職者最關心的企業招聘信息,要麽含糊其辭,要麽絕口不提。"企業招聘信息 "這個詞,對於求職者來說,就像壹個 "幌子",讓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 "無從下手"。
提醒:3類典型陷阱要當心
騙子公司的唯壹目的就是騙錢,但所用的伎倆各不相同,比較典型的騙局有以下3種:
1、先培訓或推銷產品,後發帖
而文中的劉先生。劉先生的受騙經歷,還有公司招聘時,有的公司告訴求職者,妳得先培訓,培訓合格拿到證書後才能上崗。而求職者交了培訓費、考試費、證書費等費用後,經過幾天像模像樣的培訓,參加完考試,便陷入漫長的等待之中。壹段時間後,求職者打電話到公司詢問,可能被告知 "很遺憾,考試沒有通過,不能上崗",或者電話打不通,公司不知去向。還有壹些求職者拿到了所謂的從業資格證,卻發現不僅無崗可上,而且證書根本就是偽造的,或者證書早已廢棄。這種騙子公司通常會和壹些培訓機構聯手,雙方各取所需。
產品推廣也是如此,從考生高價購買沒有市場、無法銷售的產品開始,到考生被宣布不合格結束。與 "培訓先行 "壹樣,如果應聘者反悔,公司就會拿出簽訂的協議,聲稱應聘者違約,不予退款。
2、打著信息費、押金、上崗費的幌子
壹些單位利用求職者不了解有關規定的弱點,以 "按有關規定 "招聘為名,收取信息費、資料費、押金、服裝費、上崗費等,大賺壹筆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蹤。比如,求職登記要收資料費,上崗先交押金。市勞動監察部門曾接到這樣壹起投訴:某電腦經銷公司招聘了幾十名汽車司機、送貨員、業務員,到了上班的日子,這些人卻發現公司大門緊鎖。
當初應聘時,招聘負責人說,因為經常要給外地客戶送電腦以及電腦配件,所以要求每個員工交2500元的風險抵押金。因為公司表面看起來挺正規、挺有實力,這些人也沒懷疑,交了錢,公司還開了收據,就和他們簽訂了為期壹年的勞動合同。誰知到了規定的上班日期,公司卻不見了蹤影。工商部門認定,這家公司沒有註冊。
壹般來說,以這種名義收取的費用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由於數額不大,求職者發現上當受騙後,認為只是吃點小虧,也就算了,反過來給不法機構找到了落腳點。
3、黑中介以介紹工作為名收取費用
假裝多招聘,假裝多職介。打著 "介紹工作 "的幌子公然收取費用,然後不介紹工作就逃之夭夭的黑中介、黑職介不在少數。這些機構往往集中在外地求職者相對集中的城郊結合部,臨時租個地方,放個電話,擺幾張桌椅,再貼幾張 "招聘信息",就開始收錢。收費少則二三十元,多則三四百元。收取費用後往往告訴應聘者 "兩周內電話面試",結果應聘者苦苦等待卻杳無音信,待詢問過去,早已人去樓空。
目前,有關部門查處的情況是,非法職介所往往打著咨詢公司、顧問公司等旗號,以 "直招"、"非中介 "等名義誘騙求職者上套,或采取 "會員制 "等貌似對求職者很好的方式。會員制 "等看似很專業的手段來騙取求職者的信任,引誘他們上當。此外,壹些非法組織還可能與用人單位 "合夥",合夥用虛假、過時的信息欺騙求職者。
提醒:求職 "兩原則""三註意"
上海市公安部門、勞動監察部門和人事部門提醒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要提高警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在招聘中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錢財,各種在招聘過程中收取費用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記者在有關部門采訪時了解到,求職者特別是初次來外地求職的求職者,在應聘時要把握好 "兩個原則 "和 "三個註意",謹防上當受騙。
●"兩個原則"
原則壹:應聘過程中不繳納任何費用
但凡招聘都是有成本的,而真正招聘的正規公司不可能將招聘成本轉嫁給應聘者,更不可能通過招聘獲利或銷售商品。因此,凡是在應聘中遇到要收費的公司,這些公司極有可能都有 "貓膩",不管對方的理由是什麽,即使對方表示可以出具發票、收據,求職者也不能付款,最好停止應聘。
到人才中介機構或職業介紹所求職,壹定要特別註意單位的資質,要到經勞動部門或人事部門批準的正規機構求職。這些機構往往 "明碼標價",服務流程相對規範,收取費用後會開具正式發票。
原則二:不要隨便簽字。
當招聘單位拿出協議或合同要求簽字時,壹定要註意,仔細閱讀內容,慎重考慮。尤其是以宣傳和推銷產品為名的民事協議,更不要輕易簽字。
●"三註意"
註意壹:審查招聘信息的真實性
無論是報紙還是網絡上的招聘信息,都要註意其真實性,尤其要註意各種 "豆腐塊 "招聘廣告、長期出現的招聘廣告以及電線桿、墻壁、報欄等張貼的廣告。
騙子公司或黑職介張貼的虛假招聘廣告通常具有以下特點:承諾高薪或 "包吃包住";待遇好,但職位不高,應聘條件也不高,措辭含糊;招聘人數多,往往有幾十上百人;職位之間毫無關聯,甚至風馬牛不相及。
註意二:註意單位所在地、營業場所
在到單位或中介組織求職面試時,尤其要註意單位所在地、營業場所的狀況。正規單位都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如果面試地點放在臨時租用的房間或小旅館裏,或者場地非常簡陋,幾乎是 "壹個門面、壹部電話、幾把椅子",就要格外警惕了。
註意三:註意工作人員的儀表
在應聘過程中,應聘者往往覺得招聘人員高高在上,怕得罪對方,因而不敢提出疑問,不敢與招聘人員平等交流,這也是導致上當受騙的原因之壹。在應聘過程中,要註意觀察工作人員的儀容儀表,像上面劉先生遇到的所謂 "經理 "沒有任何職業素養,面試時只談錢,工作日有人穿大褲衩,這樣的也極有可能是問題公司。
維權:相關法律法規不能不知
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是維護自身權益的第壹步,也是求職過程中的第壹堂必修課。
●用人單位招聘時禁止哪些行為?
1.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的;
2、招用童工和無合法證件人員的;
3、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的;
4、向被招聘人員收取押金、抵押金的;
5、扣押被招聘人員身份證等證件的;
6、扣押被招聘人員身份證等證件的;
7、扣押被招聘人員身份證等證件的。扣押被招聘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6、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
7、以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等為由拒絕征集或者提高征集標準的(國家規定不適合從事的工種和崗位除外)。
●職業介紹機構在職業介紹活動中應遵守哪些規定?
職業介紹機構應當公示合法證照、批準證書、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監管部門名稱和監督電話等內容;不得超出核準的業務範圍經營,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超標準收費,不得為求職者介紹非法職業,不得為求職者介紹非法職業,不得以暴力、欺詐等形式介紹就業,不得以職業介紹為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有非法職業介紹行為等其他違法行為。
壹般來說,正規的職業介紹機構通常具有以下特點:
1、在辦公場所懸掛營業執照和招工許可證原件;
2、對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明碼標價;
3、公示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受理電話;
4、收費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並在發票上寫明收費標準,以及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