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情況下,斷交後三個月內,辦理正常繳費手續後的第二個月起,可以享受正常的醫保待遇;
2.連續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視為保險中斷。如果要享受醫保待遇,需要在辦理續保手續後附加連續繳費6個月的條件。
參保人員未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從從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當月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後繼續繳費的,必須以繳費時當地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補齊中斷期間的全部欠款。逾期時間計入連續繳費時間,但逾期期間不能享受統籌基金待遇。
申請醫保報銷的流程如下:
1.患者入院後,醫保患者可憑本人身份證、醫保卡等證件在醫院辦理社保登記手續;
2.患者出院結算醫療費用時,需等到住院收費處憑入院登記表和身份證辦理出院結算手續,無需到社保中心報銷;經相關部門審核後,申請人可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單》進行報銷;
3.醫療費用報銷方面,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方可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的急診費用和醫療服務費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具體管理辦法的制定予以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