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監察法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
?人事爭議處理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中華人民***和國國家賠償法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 *** 條例
?中華人民***和國氣象法
?中華人民***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和國煤炭法
?中華人民***和國鐵路法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對如何理解《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十壹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否可以作為行政訴訟被告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保險機構不正當競爭行為是否有權查處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登記行政案件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問題應如何處理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征收中央直屬發電廠的水力發電用水和火力發電貫流式冷卻用水水資源費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安交警部門能否以交通違章行為未處理為由不予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頒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否以環保評價許可為前置條件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行政案件執行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能否對建築領域轉包行為進行處罰及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饑審判庭關於職工外出學習休息期間受到他人傷害應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勞動行政部門在工傷認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勞動關系確認權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理解和適用問題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復
?中國 ***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
?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中華人民***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
?糧油倉儲管理辦法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關於境內企業承接服務外包業務信息保護的若幹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中國 *** 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
?行政學院工作條例
?中華人民***和國海島保護法
?中華人民***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規定
?商標代理管理辦法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
?國土資源行政復議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 *** 參事工作條例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
?中國人民 *** 紀律條令
?中國人民 *** 內務條令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管理辦法
?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管理辦法
?全民健身條例
?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
?中華人民***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和國公路管......>>
問題二:行政法,民事法律法規有哪些 我國法律可以分為七個法律部門: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行政法部門下,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強制法》《國防動員法》《保守國家秘密法》《出入境管理法》《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反間諜法》《氣象法》《城鄉規劃法》《食品安全法》等等80多部。
民商法部門下,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擔保法》等等。
在以上法律的大框架中,國務院基本上都配套出臺《實施條例》,各部委會配套出臺《辦法》《細則》等,所以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多達數百部。
建議題主登錄中國人大網法律法規信息庫,裏面包含所有法律。鏈接:law.npc.gov/FLFG/index.jsp
問題三:“行政法規”包括哪些內容 行政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壹)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
(二)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
憲法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壹)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壹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壹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壹)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饑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問題四: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國的法律體系大體由在憲法統領下的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部門構成,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 *** 規章6個層次。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是中國法律體系的主導法律部門,它是中國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及國家機關的組織與活動的原則等方面法律規範的總和。它規定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根本問題,不僅反映中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本質和基本原則,而且確立各項法律的基本原則。最基本的規範體現在憲法中。除此之外,還包括了國家機構的組織和行為方面的法律,民族區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別行政區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規範公民政治權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關國家領域、國家 *** 、國家象征、國籍等方面的法律。
2、民法商法。民法商法是規範社會民事和商事活動的基礎性法律。中國采取的是民商合壹的立法模式。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法人之間、自然人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民法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它包括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代理制度、時效制度、物權制度、債權制度、知識產權制度、人身權制度、親屬和繼承制度等,如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等。商法調整的是自然人、法人之間的商事關系,主要包括公司、破產、證券、期貨、保險、票據、海商等方面的法律。
3、行政法。行政法是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它包括有關行政管理主體、行政行為、行政程序、行政監察與監督以及國家公務員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規範。行政法涉及的範圍很廣,包括國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國家安全、民族、宗教、僑務、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衛生、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等。
4、經濟法。經濟法是調整因國家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對經濟活動實行管理或調控所產生的社會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經濟法大體包含兩個部分,壹是創造平等競爭環境、維護市場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反傾銷和反補貼等方面的法律;二是國家宏觀調控和經濟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關財政、稅務、金融、審計、統計、物價、技術監督、工商管理、對外貿易等方面的法律。
5、社會法。社會法是調整有關勞動關系、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它主要是保障勞動者、失業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權益的法律。社會法的目的在於,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對上述各種人的權益實行必需的、切實的保障。它包括勞動用工、工資福利、職業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特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如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殘疾人保障法等。
6、刑法。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刑法所調整的是因犯罪而產生的社會關系。它是在個人或單位的行為嚴重危害社會、觸犯刑事法律的情況下,給予刑事處罰。刑法執行著保護社會和保護人民的功能,承擔懲治各種刑事犯罪,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保護國家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各項合法權利的重要任務。
7、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是調整因訴訟活動和非訴訟活動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它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這方面的法律不僅是實體法的實現形式,而且也是人民權利實現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於通過程序公正保證實體法的公正實施。
問題五:行政審批基本內容有哪些種類有哪些制度法律法規 行政審批要經歷“接件-承辦-核對-審批-收費-發證”的過程。 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將 *** 具有審批性的管理行為歸納為四大類:審批、核準、審核、備案。 審批:是指 *** 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壹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壹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準。 核準:是指 *** 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準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壹般都予以準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審核:是指由本機關審查核實,報上級機關或其他機關審批的行為。
問題六:行政法規和規章的相關文件的名稱有什麽區別? 行政法規的名稱:條例,規定,辦法。行政規章效力小於行政法規,其名稱為,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但不得為條例。
希望采納
問題七:行政處罰種類有哪些? 行政處罰種類,是指行政處罰外在的具體表現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1.警告。 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作的正式否定評價。從國家方面說,警告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正式意思表示,會對相對壹方產生不利影響,應當納入法律約束的範圍;對被處罰人來說,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對當事人形成心理壓力、不利的社會輿論環境。適用警告處罰的重要目的,是使被處罰人認識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對社會的危害,糾正違法行為並不再繼續違法。 2.罰款。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壹定數量金錢,剝奪壹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適用於對多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制裁。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占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占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4.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是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準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是治安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壹,人身自由罰:包括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二,行為罰: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執照等。 三,財產罰:主要形式有罰款、沒收財物(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 四,聲譽罰:主要形式有警告、責令具結悔過、通報批評等。
問題八:食品藥品監管行政法律法規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