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大米生產加工企業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其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程序
申請受理、現場核查、發證、檢查、審核、批準和發證。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的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省局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核查、審查和發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收費依據和標準
1.收費依據: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等收費項目歸屬的通知。
2.收費標準:現場考試認證費、公告費。
註:以上費用均由國家質檢總局或省級質監局收取。
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範圍
糧食加工品、含油的食用油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幹、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土豆和膨化食品、含巧克力及其制品的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蛋制品、可可及烘焙咖啡制品、食糖、水產品、澱粉及澱粉制品。
註: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國家仍在制定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的條件
1.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代碼證;
2 .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生產條件、檢驗檢疫手段、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3.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責任制度;
4.產品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企業代碼證復印件2份;
3.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生產場地平面布置圖復印件;
標明關鍵設備和參數的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5份;
6 .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復印件;
7.執行企業標準的企業應當提交企業標準文本副本;
8.獲得HACCP認證和出口食品衛生註冊證書的企業應提供證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