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1、網店(網上銷售食品、餐飲外賣等,這是這幾年最重要的壹個食品銷售渠道,所以放在第壹的位置);
2、食品店、超市、綜合商場、品牌食品專業店、食雜店、場內經營者、商貿企業、自動食品售貨等;
3、食品批發、零售、批發兼零售;
4、現制現售(主要針對手工食品)。
封面頁上需要經營者填寫的內容是經營者名稱(蓋章或簽字),並填上申請的日期。填表說明的第壹項已經說清楚經營者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上標註的名稱壹致。
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欄參照營業執照填寫社會信用代碼,無社會信用代碼的填寫營業執照號碼;無營業執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機構,填寫組織機構代碼;個體經營者填寫相關身份證件號碼。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任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具有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工藝流程和生產加工過程中控制汙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
(五)具有能對食品進行檢測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六)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七)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申請從事食品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食品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控制汙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餐飲業和食堂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符合衛生條件和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設備;
(三)具有在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制作過程中控制汙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申請衛生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具體要求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