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量采購的意義就是降低藥品的價格,讓人民群眾能用得上價格更低廉的藥品。國家醫保局在2019年底曾經印發了《關於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深化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的制度改革,堅持?帶量采購、量價掛鉤、招采合壹?,促使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 。
壹、藥品帶量采購所謂帶量采購,指的是藥品采購價格與采購數量掛鉤。在采購公告中明確了每個藥品品種的采購量,采購單位可以以量換價,給藥品生產企業明確的預期,根據采購量自主報價申報,從而明顯降低藥價,減輕患者藥費負擔。同時,帶量采購也有利於減少企業的跨區域市場推廣成本。?
二、降低藥品價格藥品帶量采購的根本目的是降低藥品價格,讓人民群眾能夠以低廉的價格用上質量更高的藥品。目前藥品市場上,采購層級較低,采購力量分散,議價能力不足,弱化了市場競爭機制。這會使藥品采購、使用、醫保報銷等各個環節難以發揮協同作用。所以,藥品帶量采購可以降低藥品價格,促進完善的藥價形成機制,提高群眾用藥安全。
三、完善藥價形成機制帶量采購可以充分發揮市場競爭作用,能夠加強政府引導,完善藥價的形成。通過帶量采購,原研藥還可以與仿制藥充分競爭,使得藥品降價提質。第二點,帶量采購可以使得藥品行業轉型升級,通過設定壹定的質量標準和數量,還能推動醫藥企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升級。
目前,藥品帶量采購的試點已經進行了壹段時間,效果較好,未來會有更多的城市參與帶量采購的試點和實施工作,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