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為加強藥品在我院使用的監管,規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及時、有效控制藥品風險,保障患者用藥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範
圍:
我院臨床應用所有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責任人: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小組。內
容:壹、報告制度
1.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小組應嚴格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和國衛生部令第81號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積極做好本院使用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收集、報告工作。
2.
積極協助臨床醫師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並及時收集、匯總按《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時限上報。
3.
應及時向醫務人員通報有關藥品的不良反應,以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4.
在上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的指導下,積極參加或組織醫院藥品不良反應學術活動。
5.
所有藥學人員應當熟悉藥品不良反應的定義和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處理流程。二、藥品不良反應定義: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三、報告程序:
1.臨床醫師和護士在臨床診斷過程中,如發現藥品不良反應或疑似藥品不良反應,應及時上報科主任或護士長,科主任或護士長及時通知藥品不良反應信息員,上報藥劑科及醫務科。
2.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員接到報告後,立即到科室對患者病情及用藥情況進行分析、調查,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上報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並對發生藥品不良反應情況需反饋給藥劑科主任。四、處理流程:
1.若患者情況緊急,不論判斷如何,都應及時對癥處理,並把藥品不良反應因素列入對原因的考慮之列,再次詳細詢問既往史,並避免使用過敏發生率高的藥物。
2.對本事件是否為藥品不良反應做出判斷,若判斷有困難,請示上級醫生或反饋給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3.同醫院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人員聯系,並妥善保存原始資料,等待藥物不良反應監測人員的進壹步處理。
4.壹旦判斷是藥品不良反應,待患者情況穩定後,應及時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內容盡量詳盡。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相關的解釋。
到臨床藥師網網站查看回答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