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安檢後,您可以在機場內部商店購買水和飲料帶上飛機。但在安檢時不能攜帶液體飲料,牙膏、洗發水、沐浴露等液體化妝品壹類的物品單瓶攜帶不能超過100毫升。如果需要攜帶大量的水,可以選擇托運。在乘機過程中,註意保管好自己的水杯,以免顛簸造成危險。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禁止攜帶液體,但可以手提,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的有關規定。可隨身攜帶少量旅行和自用化妝品,每件化妝品限帶壹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應單獨裝袋,接受開瓶檢查。
不能隨身攜帶的物品包括:
1.可食用或飲用物品
(1) 液體可食用物品:例如,牛奶、飲用水等不能帶上飛機,但可以托運。
(2)自熱功能食品:如自熱米飯,不能隨身攜帶,也不能托運。
(3)含水量過多或有異味的水果:如西瓜、榴蓮等不能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
(4)含液體的嬰兒食品也不能攜帶(但可以在飛機上自行調整奶粉、米糊等)。
2、化妝品
(1)國內航班大部分航空公司液體化妝品不能帶上飛機,但可以攜帶不超過100G或100ML的膏狀化妝品,液體每件不超過1L可以托運。
(2)國際航班,液態或膏狀化妝品不超過 100ML,連同原包裝裝入可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即可帶上飛機,其余可托運。
(3)按壓式泡沫洗面奶、摩絲、防曬噴霧等不能帶上飛機,也不能托運。
3、壹般用品
(1)含鋰電池100WH以上的電子產品,如充電寶、筆記本電腦、照相機等不能帶(不超可以帶,但超不超不能托運)。
(2)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攜帶和托運。
(3)水果刀、修眉刀等不能攜帶,但可以托運。
(4)空氣清新劑和其他噴霧劑既不能攜帶,也不能托運。
4、防護用品
(1)濃度大於70%的酒精和含酒精的物品不能攜帶(濃度小於70%的500ML可以托運):如免洗洗手液、含酒精的濕紙巾等。
(2)含有異丙醇成分的物品屬於航空禁帶危險品,不能攜帶(也不能托運):很多消毒液都會標註不含酒精,但要註意如果成分中含有異丙醇則禁止攜帶登機和托運。
(3)水銀溫度計不能攜帶上飛機(但如果裝在保護盒中可以托運)。
(4)電子溫度計(容量為 100 瓦時或 2G 的鋰電池不可攜帶登機或托運)。
(5)過氧化氫溶液,即雙氧水,不可攜帶(也不可托運)。
(6)不能攜帶(或托運)含有過氧乙酸的消毒產品。
(7)不能攜帶或托運含氯物品,如 84 消毒劑、含氯濕巾、含氯泡騰片、含氯漂白劑等。
(8)高錳酸鉀也屬於航空危險品,同樣不能攜帶上飛機或托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