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認真貫徹全國加強食品藥品整治和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大食品安全專項執法力度,嚴格規範食品經營行為。在種植養殖環節,全面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加大農產品汙染源頭治理力度,深入開展產地環境安全評價和監控。建立健全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試點,強化溯源管理。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行為,嚴防藥物殘留超標的農產品流入市場。在生產加工環節,堅決打擊"黑窩點"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為,集中整治小企業、小作坊,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三無"生產加工企業。同時,進壹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在流通環節,加大對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的監管力度,下大力氣解決無證無照、超範圍經營食品,經銷過期黴變、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問題。在消費環節,必須對餐飲企業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在餐飲企業和集體食堂推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改進對學校、社區、建築工地等的衛生監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