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1、現澆混凝土模板,定額按不同構件分別為:
組合鋼模板、鋼支撐和木支撐;(此項可在編制標底時使用)
復合木模板、鋼支撐和木支撐;(鋼架+12mm厚竹膠板)
膠合板模板、鋼支撐和木支撐;(塑料套管穿過相對的螺栓)
木模板和木支架的準備。
2、預制混凝土模板,定額根據不同構件分別用組合鋼模板、組合木模板、木模板,並準備相應的混凝土膜、磚膜、磚胎膜。
3.現澆混凝土梁、板、柱、墻按3.6m的模板高度(地面支撐點至模板底或模板頂)編制,當模板高度超過3.6m時,支撐超高部分的模板工程量另行計算。
模板高度超過3.6m時,從3.6m以上每隔3m計算應用壹次固定件..
超高支撐增加次數=(模板高度-3.6m)/3,不足3m的也按1次計算。
超高量每增加3m,梁和板按超高構件所有混凝土的接觸面積計算;根據超高部分的混凝土接觸面積計算柱和墻。
2
工程量計算規則
1.除非另有規定,現澆混凝土和預制鋼筋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應按混凝土與模板接觸面的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2.定額附錄中混凝土模板含量參考表是根據代表性工程計算得出的,只能作為投標報價和編制標底的參考。
3、現澆混凝土基礎模板數量,按下列規定執行:
(1)現澆混凝土條形基礎模板以平方米為單位,以其攤鋪高度乘以基礎長度計算;基礎與基礎相交時不扣除重疊模板面積;直基礎末端的模板不予增加。
(2)杯形基礎和高杯形基礎的杯口模板應包含在相應的基礎模板工程量中。杯基杯口高度大於杯口長邊長度的,適用高杯基定額項目。
4、現澆混凝土柱模板,按柱四周寬度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計算。
(1)柱與梁相交時,不扣除梁頭所占的柱模板面積。
(2)柱與板相交時,不扣除板厚所占的柱模板面積。
現澆混凝土柱模板數量=柱截面周長×柱高度
5、構造柱模板,按混凝土的外露寬度,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計算。
(1)當構造柱與砌體錯茬連接時,應按混凝土外露表面的最大寬度計算。構造柱與墻體的接觸面不計算模板面積。
構造柱和磚墻咬模量=混凝土最大外露表面寬度×柱高
(2)構造柱模板子目綜合考慮了構造柱的各種形式和模板大於混凝土外露面積等因素,適用於先砌築、後支模、墻柱有混凝土澆築的情況。
6、現澆混凝土梁(包括基礎梁)模板,按梁的三面寬度乘以梁長,以平方米計算。
現澆混凝土梁模板工程量=(梁底寬+梁邊高× 2 )×梁長。
(1)對於單梁,支座處模板不扣除,端部模板不增加。
(2)梁相交時,次梁的梁頭所占主梁模板面積不扣除。
(3)當梁與板連接時,梁側墻的模板計算至板的下層。
7、現澆混凝土墻模板,按混凝土與模板的接觸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1)墻與柱連接時,柱的側墻按展開寬度計算,並入墻模板面積。
(2)當墻與梁相交時,不扣除梁頭所占墻的模板面積。
(3)現澆混凝土墻模板,定額按周轉使用編制。如工程需要,當螺栓(或鋼片)與混凝土壹起澆築時,應按定額的“註釋”執行;拉螺栓的端部處理應單獨計算。
8、現澆混凝土樓板模板,按混凝土與模板的接觸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1)不計算延伸到梁和墻中的板頭的模板面積。
(2)對於周邊有檐口的樓板(如衛生間混凝土防水帶等。),底板厚度部分不計算模板面積;檐口兩側模板按檐口凈高度計算,並入板塊模板工程量。
(3)當板與柱相交時,不扣除柱所占板的模板面積。但當柱與墻連接時,應扣除相同厚度的柱和墻(柱的內部)的模板面積。
9、現澆混凝土肋板模板,按梁板模板計算;斜板和折板模板按平板模板計算;預制板板縫大於40mm時,模板按板後澆帶模板計算。當各種現澆混凝土板的傾斜度大於15時,模板子目人工乘以系數1.30,其他不變。
10,現澆鋼筋混凝土墻,板單孔面積0.3m?洞內,不扣除,洞側墻模板不增加;單孔面積0.3m?外,應扣除洞側墻模板面積,納入墻、板模板數量計算。
11、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和框架剪力墻分別按梁、板、柱、墻的有關規定計算;並入墻體的附墻柱數量的計算。
12、輕型框架柱(墻柱)子目已集成輕型框架中梁、墻、柱內容,但不包括電梯井墻、單梁、懸挑梁。輕型框架的數量按框架的暴露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輕型框架模板工作量=框架外露面積
13、現澆混凝土懸臂板檐口,模板工程量按檐口凈高計算,執行10-4-211子目;如果檐口高度超過300mm,則執行10-4-206子目。
14,混凝土後澆帶二次支模工程量按混凝土與模板接觸面積計算,應用後澆帶工程。
後澆帶二次模板支撐數量=混凝土與後澆帶模板的接觸面積
15、現澆鋼筋混凝土懸挑板(雨篷、陽臺)按圖示懸挑部分尺寸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挑出墻外的牛腿梁、板邊模板不另行計算。
雨篷、陽臺模板數量=懸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積
16.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梯按外露表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小於500mm的樓梯間所占面積。樓梯踏步、踏步板、平臺梁等側模板不單獨計算。
混凝土樓梯模板數量=鋼筋混凝土樓梯數量
17、混凝土踏步(不含梯子)按圖示踏步尺寸水平投影面積計算,踏步端兩側不計算模板面積。
混凝土踏步模板數量=踏步水平投影面積
18,小型現澆混凝土水池按構件外圍體積計算。
罐內、罐外、罐底模板不單獨計算。
現澆混凝土小水池模板數量=水池外圍體積
19、現澆混凝土柱、梁、墻、板模板支架超高:
(1)現澆混凝土柱、梁、墻、板模板支架,定額按模板高度3.60米編制..當模板支架高度超過3.60m時,應執行“每增加3m”(不足3m時,按3m計算)相應子目計算模板支架超高。
(2)構造柱、圈梁、大鋼模板墻,不計算模板支撐超高。
(3)模板高度
柱、墻:從地(建)面支撐點至構件頂層;
梁:地面(樓層)支撐點至梁底;
樓板:從地面(建築物)支撐點至樓板。
(4)梁、板(水平構件)超高模板支架工程量計算如下:
超高倍數=(模板高度-3.6) ÷ 3(小數為1)
超高工程量(m?)=超高構件總模板面積×超高次數
(5)柱、墻(豎向構件)超高模板支架工程量計算如下:
分段計算超高倍數:從3.60m以上開始,第壹個3m為超高1倍,第二個3m為超高兩倍,以此類推;不足3m的,按3m計算。
超高工程量(m?)= ∑(對應模板面積×超高次數)
(6)墻、板後澆帶模板支架超高應計入墻、板支架超高計算中。
20、現場預制混凝土構件模板數量,按下列規定執行:
(1)現場預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註明外,均按混凝土實體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現場預制混凝土模板數量=混凝土數量。
(2)預制樁按樁體積計算(不包括樁尖虛擬體積)。
預制樁模板數量=混凝土數量
21.結構用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1)結構的水塔、蓄水(油)池、筒倉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與模板的接觸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2)大型池、槽應按基礎、墻、板、梁、柱的有關規定計算,並應用相應的定額項目。
(3)采用液壓滑動鋼模板施工的煙囪、倒錐殼水塔支筒、水箱、筒倉,按混凝土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4)倒錐殼水塔的水箱吊裝按不同容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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