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投訴可以找衛生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診所無證行醫可構成非法行醫犯罪,是違法的行為。實施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詐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醫患糾紛如何處理如下:
1、分析事件的性質
有的醫療糾紛,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有過失,這是要承擔責任的。有的醫療糾紛,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沒有過失,醫院不會承擔責任。醫療糾紛的發生後,應該盡快弄清診療過程中是否有過失,分析事件的性質,應對醫療糾紛。
2、分析患方動機
醫療糾紛的發生,患者壹方有多種不同的動機,患方動機有以下幾方面:
(1) 對不良後果無法接受,尋機索理。這實際上是患者或者親屬想能在醫務人員的精心治療下盡快祛除疾病、恢復健康。壹旦患者及家屬在心理上受到打擊,產生挫折感,向醫院索理。
(2)對醫療服務不滿的發泄。患者對醫院或者醫務人員的服務不滿意,有意見,尋機造醫院發泄,以釋放心中的不滿。
(3) 對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進行試探。患者對醫院的醫療服務究竟有無過失不清楚,受他人者媒體的影響,向醫院提出索賠要求,“拋個石頭試水深”。
3、穩定投訴者,緩沖矛盾
綜上所述,醫政科只處理具正規的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糾紛,小到診所,大到大型醫院,即便是審批上歸市衛生局管,但只要其醫院地點在該縣區轄區的大型醫院,醫療糾紛依然歸該縣區衛生局醫政科處理。還有就是,有醫師資格證、執業證的醫學人員存在的不規範或違規違法行為,可以投訴到醫政科。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