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顯示,參加團購對象為工會會員。積極鼓勵支持有購房意願的勞動群眾通過本次團購活動報名登記渠道報名參加團購活動,成為本次活動的團購成員。
參加團購的項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縣(市)住建部門報名。《方案》要求,團購項目需滿足五個條件,相關條件由縣市住建部門具體進行審核:項目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相關手續齊全;項目已達到預(銷)售條件的在建或存量已建未售商品房;項目建設正常且無其他債務風險;項目確保保質保量、如期交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出資為團購購房人代交所購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文件顯示,單個項目參加團購成員報名登記意向認購套數達到10套的,由屬地總工會負責組織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商議價,各縣(市)住建部門要協助工會開展協商議價相關工作。
對於價格優惠,《方案》要求,參加團購活動的工會會員,統壹享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公布的團購優惠價格,房地產開發企業確保該優惠不低於非團購客戶購房優惠。
同時,參加團購項目(或樓棟)依據參團人數、團購時序、房屋戶型、樓層坐落等具體情況,執行差異價格、壹房壹價,團購代表與開發企業協商達成總戶數平均優惠,參與團購戶數越多,可享受優惠力度越大。
本次活動時效內,會員享受的團購價格應低於項目平時銷售活動折扣價。
對於本次團購活動,《方案》明確了六項政策優惠措施。壹是,支持公積金繳存的職工家庭(本人及配偶)已經結清首套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確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於20%。
二是,支持繳存職工在結清首套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其個人賬戶內仍然有6個月及以上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可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取消兩次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須間隔12個月以上的限制。
三是,支持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取消省內其他市(州)繳存的會員在黔東南州內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戶籍地限制。
四,支持公積金“又提又貸”。對同壹套住房,職工可申請提取不高於房屋總價的20%的購房首付款後,在賬戶余額仍保留6個月繳存余額的前提下,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時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是,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六是,參與團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選擇是否參加團購活動,如確定要參加的開發企業符合審核條件並通過審核的,團購買受人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完成備案登記時,由該開發企業出資代交所購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