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的錢=(甲類藥品全部費用+乙類藥品扣除的自付部分+其他符合醫保規定的費用)-起付線*對應的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又稱“起付標準”,是指參保人在享受醫療費用報銷前,需要預先支付的費用金額。
最高支付限額又稱“封頂線”,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上限。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人民醫院壹般報銷比例是多少?
1.城鎮居民報銷比例:壹級醫院:85%;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60%;急診住院:50%;異地三級醫院轉診:55%;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符合門診統籌支付範圍的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
2.城鎮職工報銷比例:5000元以內(含5000元),個人自付壹級醫院15%,二級醫院17%,三級醫院19%;5000元至15000元(含15000元),個人在壹級醫院支付13%,二級醫院支付15%,三級醫院支付17%;個人支付15000元以上的,壹級醫院支付11%,二級醫院支付13%,三級醫院支付15%。
壹般來說,報銷金額=(醫療費用總額-自付額-起付線)*報銷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