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之所以有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是因為這和國民的人身健康安全相關系,不管在那個層面上,國家政府和相應的醫療機構都不容有失。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基本信息,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部衛生部聯合發出通知,印發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衛生部會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同制定了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實施八年來,在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的***同努力下,國家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和合理用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總結各地暫行規定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國家藥物政策以及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勢和新任務,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總後勤部衛生部***同對暫行規定進行了修訂,制定了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執行中有關情況請及時報衛生部醫政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和總後衛生部藥品器材局。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
第壹條 為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藥物合理應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處方管理辦法》、《國家處方集》、《藥品采購供應質量管理規範》等制訂本機構《藥品處方集》和《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編制藥品采購計劃,按規定購入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