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開藥收回扣,不是新鮮事,從上個世紀90年代就已存在。2006年新華社就播發了《壹份令人震驚的藥品回扣清單》等系列報道,引起衛生部門高度重視。
然而多年過去了,盡管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不斷加大整治力度,推動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出臺政策降低藥價,然而藥品回扣問題依然難絕,儼然成了壹個頑疾。
2016年12月,有多家媒體報道,上海、湖南兩地6家大型醫院醫生收受藥品回扣占藥價比例高達30%至40%,部分藥品中標價高出市場價數倍,醫生傾向於開回扣比例高、金額大的藥品。
|原因分析*
藥費占醫療費用比例過高。國家衛計委在《2015年我國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指出,全國醫療總費用中,門診藥費遠高於壹些發達國家藥費在醫療費用中的占比。壹些公立醫院“以藥補醫”格局沒有打破。政府投入少,壹些醫院想創收就只能實行藥品加成,默許醫生開大處方。
追責制度執行不到位。國家衛計委曾發出相關禁令,提出“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不準開單提成”,由於缺乏足夠的執行力,禁令在壹些地方成了“稻草人”。
醫生的技術勞動價值與其薪酬待遇不相匹配。壹些醫生通過“超級大處方”來追求藥品和醫療器械回扣,或者違規收受病患紅包。這些行為又導致人們將整個醫生群體“妖魔化”。而當前藥價虛高和以藥養醫現象的存在,在於藥品回扣問題遲遲未解決,這與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不健全和醫療服務價格機制尚未理順緊密相關。
|啟示與對策*
中公教育總結:
壹要實施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調整利益驅動機制,破除以藥養醫,建設符合國情的國家藥物政策體系,理順藥品價格,促進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實現藥品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供應充分。
二要深化藥品供應領域改革,深化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完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制度,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國家藥物政策體系。
三要解決激勵機制問題、保障醫務人員收入要作為醫改的重要任務。這需要從提升薪酬待遇、發展空間、執業環境、社會地位等方面入手,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