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增加學校食品安全所需經費,保證學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行業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評價學校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衛生、城管、公安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食品安全的第壹責任人。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督促從業人員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落實崗位責任;
(二)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和健康檢查;
(三)組織對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下簡稱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落實索證索票、留存食品樣品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檔案;
(四)組織對不合格或者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標識和記錄,並依法移出食品加工區域進行處置;
(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自查、風險排查和隱患整改;
(六)法律、法規和部委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