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壹般醫院的大廳都有投訴電話,或者投訴信箱或者院長信箱等等,還有壹般醫院的醫務科,醫務科壹類的機構是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可以向衛生局投訴 桂林律師資深合夥人咨詢電話:4006660996 可以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投訴。
《藥品管理法》將銷售過期藥品定性為 "銷售不合格藥品",對此,消費者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當地醫療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至於該店不可退換的大廳招牌,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禁止經營者以告示等方式免除自身責任 "的規定,屬於無效告示。
《中華人民***和國法典》
第1218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本法第1219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征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應當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近親屬說明,並征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履行前款義務,給患者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1220條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無法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主管負責人批準授權,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第1221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