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償還比率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普通門診服務
基層醫療機構:
1,指定標準:80%
2.執行基本藥物制度、零差率銷售的甲類藥品:88%。
其他醫療機構和定點專科醫療機構:
1,45%無推薦
2.轉診後,55%
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300元/人/月(不累計,不累加)。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城鄉居民)
普通門診服務
1.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選定的基金支付比例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000元/人。
2.居民:基層選定醫療機構的基金支付比例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600元/人。
二、搬運材料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有效的社會醫療保險證明。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學生)
有效的社會醫療保險證明。
三、辦理流程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醫療費用報銷待遇原則上由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參保人就醫時應出示有效的社會醫療保險憑證,並配合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身份核驗。在未出示有效的社會醫療保險憑證前,就醫產生的壹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急診入院或者因意識不清等情況不能當場生產的,應當在入院後3日內補辦證明手續,家屬或者其他陪同人員應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學生)
參保人員在辦理醫療保險過程中,應出示有效的社會醫療保險憑證,並配合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身份核驗。
首次就診請辦理普通門診(含急診)、產前門診、特定疾病門診相關手續。
搬運地點
定點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