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是壹門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及其變化規律的科學.
壹、藥品的取用原則
1、使用藥品要做到“三不”:不能用手直接接觸藥品,不能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藥品的氣味,不得嘗任何藥品的味道.
2、取用藥品註意節約:取用藥品應嚴格按實驗室規定的用量,如果沒有說明用量,壹般取最少量,即液體取1-2mL,固體只要蓋滿試管底部.
3、用剩的藥品要做到“三不”:即不能放回原瓶,不要隨意丟棄,不能拿出實驗室,要放到指定的容器裏.
4、實驗時若眼睛裏濺進了藥液,要立即用水沖洗.二、固體藥品的取用
1、塊狀或密度較大的固體顆粒壹般用鑷子夾取,
2、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藥品用鑰匙(或紙槽).
3、使用過的鑷子或鑰匙應立即用幹凈的紙擦幹凈.
二、液體藥品(存放在細口瓶)的取用
1、少量液體藥品的取用---用膠頭滴管
吸有藥液的滴管應懸空垂直在儀器的正上方,將藥液滴入接受藥液的儀器中,不要讓吸有藥液的滴管接觸儀器壁;不要將滴管平放在實驗臺或其他地方,以免沾汙滴管;不能用未清洗的滴管再吸別的試劑(滴瓶上的滴管不能交叉使用,也不需沖洗)
2、從細口瓶裏取用試液時,應把瓶塞拿下,倒放在桌上;傾倒液體時,應使標簽向著手心,瓶口緊靠試管口或儀器口,防止殘留在瓶口的藥液流下來腐蝕標簽.
3、量筒的使用
A、取用壹定體積的液體藥品可用量筒量取.
讀數時量筒必須放平穩,視線與量筒內液體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俯視讀數偏高,仰視讀數偏底.
B、量取液體體積操作:先向量筒裏傾倒液體至接近所需刻度後用滴管滴加到刻度線.
註意:量筒是壹種量器,只能用來量取液體,不能長期存放藥品,也不能作為反應的容器.不能用來量過冷或過熱的液體,不宜加熱.
C、讀數時,若仰視,讀數比實際體積低;若俯視,讀數比實際體積高.
三、酒精燈的使用
1、酒精燈火焰:分三層為外焰、內焰、焰心.
外焰溫度最高,內焰溫度最低,因此加熱時應把加熱物質放在外焰部分.
2、酒精燈使用註意事項:A、酒精燈內的酒精不超過容積的2/3;B、用完酒精燈後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去吹滅;C、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內添加酒精;D、絕對禁止用燃著的酒精燈引燃另壹盞酒精燈,以免引起火災.E、不用酒精燈時,要蓋上燈帽,以防止酒精揮發.
3、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有:試管、蒸發皿、燃燒匙、坩堝等;可以加熱的儀器,但必須墊上石棉網的是燒杯、燒瓶;不能加熱的儀器有:量筒、玻璃棒、集氣瓶.
4、給藥品加熱時要把儀器擦幹,先進行預熱,然後固定在藥品的下方加熱;加熱固體藥品,藥品要鋪平,要把試管口稍向下傾斜,以防止水倒流入試管而使試管破裂;加熱液體藥品時,液體體積不能超過試管容積的1/3,要把試管向上傾斜45°角,並不能將試管口對著自己或別人四、洗滌儀器:
1、用試管刷刷洗,刷洗時須轉動或上下移動試管刷,但用力不能過猛,以防止試管損壞.
2、儀器洗幹凈的標誌是:玻璃儀器內壁附著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