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辦理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法律解釋》)。《解釋》共22條,首次明確界定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定罪量刑標準。該法律解釋還詳細說明了使用“地溝油”等加工食品和非法銷售“瘦肉精”的定罪和量刑。
最高法院要求,法律解釋涉及的犯罪分子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但應當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解釋法》共22條,主要規定了十壹個方面。
明確食品安全犯罪的量刑標準。
《解釋》第壹條至第七條首次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情節的認定標準作出具體規定。
針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很難確定構成犯罪的要素。《解釋》第壹條通過列舉,對實踐中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典型情形進行了分類: (壹)含有嚴重超過標準限量的病原微生物和農業。
藥物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二)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獸、水生動物及其肉和肉制品。
產品;(三)為防治疾病和其他特殊需要,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四)嬰幼兒食品生長發育所需的營養成分嚴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五)其他情形。
解讀《解釋法》的規定,只要存在上述情形之壹,就可以認定為足以引起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的規定。
危險。鑒於以往司法實踐中僅從輕微傷和重傷的角度理解和認定“人身損害後果”的加重後果的局限性,法律的解釋側重於傷害、殘疾和器官組織損傷
在損傷導致功能障礙方面規定了多重認定標準。
《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在男性保健食品中添加“偉哥”會被定罪。
法律解釋嚴厲懲罰食物濫用和添加。第八條首次明確了相關法律的適用標準。壹是針對現實中大量的添加行為,將刑法規定的“生產、銷售”細化為“加工、銷售、運輸、儲存”;第二,針對食用農產品在種植、養殖中的濫用,明確刑法規定“食品”包括食用農產品。
該法律解釋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食品。第九條首次從三個方面明確了法律適用的標準:壹是針對實踐。
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如使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等。,明確了此類“反向添加”行為也屬於刑法規定的“生產、銷售的食品”的摻雜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二是明確國家禁止添加的物質有毒有害,所有添加都應以生產、銷售有毒物質、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第三,因為目前保健食品的非法添加。
添加違禁藥物容易頻繁發生,如減肥保健食品中添加副作用嚴重的西布曲明,男性保健食品中添加偉哥等。規定這種行為應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論處。
定罪和處罰。
相關處罰刑法第壹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
銷售明知是摻雜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處罰和罰款;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銷售瘦肉精可判5年以上。
該法解釋規定,違法生產、銷售在食品原料中使用禁用於食品添加劑的原料、農藥、獸藥、飼料等物質的,
在飼料生產、銷售中添加禁用物質,直接向他人提供飼料、動物飲用水中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質,如非法生產、銷售“三聚氰胺蛋白粉”、“工
工業明膠、瘦肉精及含瘦肉精的飼料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風險,應依法嚴懲。基於這種行為屬於違反國家規定的非法經營行為,法律解釋第十壹條
第條明確規定,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鑒於這種行為還可能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罪等。
明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處罰較重的罪定罪處罰。
相關處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虛假宣傳可以構成* * *罪
《解釋》第十四條首次明確,明知他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而為其提供資金、許可、經營場所、運輸、儲存、網絡銷售渠道、生產技術等幫助或者便利的,或者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論處。
《解釋》第十五條首次明確規定,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即使不知道廣告中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有毒、有害,依法不構成危害食品安全罪,但明知廣告內容虛假而作虛假宣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
相關處罰《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監管失職的最高刑期是十年。
《解釋》第十六條對食品監管工作中各種玩忽職守罪罪名的適用和* * *違法者的處理提出了明確意見:壹是在刑法中,
修正案(八)增加食品監管失職罪後,應當以食品監管失職罪定罪處罰,不再適用法定刑較輕的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二是同時形成食物。
商品監管失職罪、商品檢驗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縱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瀆職犯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懲罰;三是不構成食品監管失職罪,但構成商檢徇私舞弊罪等其他瀆職犯罪的,依照相關罪名定罪處罰;四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其他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人員。
* * *合謀利用職務行為幫助他人實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同時構成玩忽職守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四百零八條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嚴懲非法生豬屠宰。
法律解釋規定的其他問題:
依法懲處非法生豬屠宰和經營行為;
首次明確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定罪處罰標準;
明確危害食品安全罪競合的處理原則;
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嚴格適用刑罰;
嚴懲單位犯罪。
■花絮
最高法院會議首次全媒體直播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的新聞發布會首次由所有媒體直播,新聞發布會信息立即傳遞到社會各界。
記者在現場看到,新聞發布會在各大傳統媒體亮相的同時,由中央電視臺直播,人民網、最高人民法院網上直播。
發布會上,最高法院還邀請了人民日報、新華視點、央視新聞、中國之聲、人民法院報、裕發陽光、浦江田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微博博主進行微博直播。
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表示,當前媒體傳播已經進入全媒體時代。在傳統媒體參與新聞發布會的基礎上,最高法院將繼續嘗試網絡媒體,參與自媒體的新聞發布會報道,向公眾即時傳遞最高法院的最新信息。
2010至2012,全國法院審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食品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1533件;生效判決數為2088件。
■提出問題
法律解釋的範圍是否過寬?
問:法律發布第壹條規定含有病原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
汙染物質和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屬於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動物、水生動物及其肉和肉制品。根據刑法規定,他們將受到三年以下的處罰。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在我國食品安全的現實情況下,這部法律的適用範圍是否過寬,不利於我國食品行業的整體發展?
最高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苗友水:在這個規定起草的時候,有專家提出了類似的擔憂。我們正在制定
這種情況在法律解釋中得到了充分的考慮和限制。在質量方面,我們嚴格限制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為高風險產品。《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禁止生產銷售10種食品。在法律解釋中,我們選擇了四種風險較高的食品進行監管。
在數量上,我們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做了壹些要求,比如第壹條第壹項規定的。
“嚴重超過標準限值”。可能有人會問,什麽叫嚴重?超標兩三倍能準確的說是嚴重嗎?我們在起草過程中也詳細研究了這個問題,發現食品安全。
整個領域很多專業問題都很復雜。比如剛才說的病原微生物、重金屬等物質的標準限量不壹樣,危害也不壹樣。如果壹刀切規定是三倍或者五倍,
超標限量是不科學的。因此,我們將這壹點留給司法人員在實踐中決定。我們也擔心司法實踐中自由裁量的過程會出現新的問題,所以法律解釋第21條在程序上進行。
補充規定。“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嚴重食源性疾病”難以確定,司法機關可以根據檢驗報告並結合專家意見等相關材料確定。
如何鑒別進口食品?
問:《解釋》中提到的食品安全案件,都是國內生產、銷售、流通環節的犯罪行為。如何認定同類型進口食品犯罪?
最高法院刑二庭庭長裴顯鼎:進口食品,如果司法解釋中有各種情況,將按照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但從目前來看,進口食品的生產和銷售多在國外,取證存在壹定困難。但如果我們的司法人員能夠提取相關證據,將與我國同類犯罪壹視同仁。
相關立法是否滯後?
問:近年來,雖然中國不斷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時有發生。有人認為目前的法網不夠嚴密,立法上還存在壹些缺陷。比如罪名滯後,量刑相對較輕,處罰更註重危害結果。
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我們出臺這個法律解釋,目的是為了打擊和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律。
網織得更緊了。這樣做的目的是從司法機關的角度出發,充分利用現有的法律規定和壹切刑事措施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當然,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也在不斷出現。
在新形勢下,犯罪方法、犯罪手段和危害後果都在不斷發生新的變化。為了應對這壹變化,需要采取各種措施,其中可能需要通過新的法律和修訂現有法律。作為司法機器
總的來說,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在用好現行法律規定的各種刑事措施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如果需要提出立法建議或者修改現行法律建議,我們
還將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授權範圍內向立法機關提出相應的立法建議。
■聲音
食品標識資質應規範化。
昨天,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通報,十年來共受理4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壹中院負責該課題的法官分析,這種現象說明之前對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不夠,定罪門檻過高。
昨日,該法解釋的出臺,增強了相關案件司法實踐的可操作性,上述情況將有所改變。
審判實踐法院還呼籲,食品鑒定領域的鑒定資質應統壹規範。
北京市壹中院曾經審理過壹起案件,當時北京世厚德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真空包裝半成品烤鴨壹案,涉案食品安全鑒定是由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測中心出具的。但該中心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監督檢查機構,並未納入北京的“國家”
司法鑒定人名冊中的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機構。
嚴格來說,未納入名冊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出具的檢驗報告,不應屬於“鑒定意見書”。但目前實踐中沒有專門的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對微生物進行檢驗,法院最終認可其證據效力。
據負責該研究項目的壹中院法官介紹,目前仍有部分案件存在意見沖突的情況。尤其是2011《食品安全法》頒布後,食品安全檢驗是分階段管理的,各執法部門對食品生產流通都有管理權,勢必加大食品鑒定意見的判定難度。
對此,壹中院建議規範食品鑒定領域的鑒定資格,充分發揮司法審判中專家輔助人的作用,協助法官全面了解食品安全的鑒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