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療保險參保人發生的就醫購藥費用均可得到相應的報銷比例,但並非所有發生的醫療費用都在醫保報銷範圍之內。參加不同類型的醫療保險及就醫時選擇的不同醫療機構都會對醫療保險報銷金額產生影響。北京醫療保險個人醫保帳戶支付範圍:
1、門診、急診的醫療費用。
2、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北京醫保報銷比例:
如果是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而無論哪壹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費用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舉例來說,如果您是在職職工,在門診看病的花費是2500元,那麽500元的部分可以報銷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費用,壹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起付金額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50%確定,就是650元。而1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費用)最高支付額是7萬元。
北京醫保報銷流程:
1、被保險人到指定醫院就診時,必須帶上壹份有條形碼的《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
2、去指定醫院進行醫保報銷,應檢查被保險人手冊,通過手冊上的條形碼收集被保險人的基本信息,開具本次報銷的門(急診)會診開具的醫療費用單,並將被保險人的門診費用及時準確上傳至醫保信息系統;
3、被保險人看病後,應保存處方、門診收據(門診發票)、明細表等相關材料,並及時提交單位或社保辦申請報銷醫療費用;
4、各區、縣醫保中心收到單位和社保辦申報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後,將相關材料與醫療過程中上傳的電子信息進行比對審核,報銷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法規的醫療費用;
5、報銷後,退休人員通過銀行直接轉入被保險人個人存折,報銷單通過郵局發給個人。在職員工由單位發放。
北京醫保報銷需要材料:
1、社保卡(由持有社保卡的被保險人提供);
2、門急診的處方底方(遇上緊急治療需要緊急處方底方);
3、受傷費用需提供受傷原因,加蓋單位公章和緊急情況;
4、機印收費單原件(加蓋財務印章);
5、檢查、處理、材料和實驗室費用詳情表;
6、北京市醫療保險轉診(醫院)表(由轉診人員提供這份材料);
7、急診診斷證明原件;
8、《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保險費用審核表》或《北京市醫療保險門診上傳費用審核表》;
9、《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手冊報銷費用明細表》或《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上傳費用明細表》;
10、提供材料(通常電子檔也可以)。
法律依據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三十六條在壹個結算期內職工和退休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醫院等級和費用數額采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擔:
(壹)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支付15%;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二)在二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7%,職工支付13%;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支付8%;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三)在壹級醫院以及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四)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職工支付比例的60%。
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照比例支付的最高數額不得超過本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最高支付限額。
本條第壹款所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需要調整時,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