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通報,經抽檢,霸王(廣州)洗發水有限公司銷售的霸王洗發水中二惡烷含量對人體無害。
有關媒體報道霸王(廣州)有限公司洗發水含有1,4-二惡烷(又稱 "二惡烷"),引起社會廣泛關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要求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組織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並對相關霸王洗發水產品進行了抽樣檢驗,檢驗結果表明,抽檢樣品中二惡烷含量水平不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
國家藥監局表示,已於2009年3月21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衛浴產品中二惡烷的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評估結果與美國、澳大利亞等權威機構的結論壹致。
也就是說,二惡烷在日用消費品(食品和藥品除外)中的理想限值是30ppm,不超過100ppm即為毒理學上可接受的水平。
根據衛生部 2007 年頒布的《化妝品衛生規範》的要求,二惡烷是化妝品中的禁用物質。
2007年2月,衛生部對現行化妝品管理規定中禁用物質的概念作了專門解釋,我國《化妝品衛生規範》和《化妝品衛生規範》中的禁用物質是指不能作為化妝品生產原料的物質,即添加到化妝品中的成分。
如果在技術上無法避免禁用物質作為雜質進入化妝品,則化妝品必須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和《化妝品衛生規範》對化妝品的要求,在正常、合理和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天還要求化妝品生產企業加強自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化妝品技術規範的要求組織生產,確保化妝品的衛生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延伸資料
霸王洗發水抽檢:藥監部門說無害?公眾為何仍憂心忡忡
港媒壹篇霸王洗發水含致癌物質的報道,讓二(口惡)烷臭名昭著;而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 "含量水平不會危害消費者健康 "的抽檢結果,還了 "霸王 "壹個清白。
盡管如此,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個別超市已經將霸王洗發水產品下架,不少市民表示,今後將慎用霸王洗發水。
2010年7月16日,廣東省日用化工商會、省輕工行業協會在廣州召開通報會,有關專家表示,含不含二(口惡)烷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含量多少會對人體有害,"根據毒理實驗,每公斤家兔死亡前要消耗7600毫克的化妝品天然殘留物,二(口惡)烷、二(口惡)烷並不重要。口氧)烷含量極低"。
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化妝品處介紹,近年來,廣東對化妝品中的二(口惡)烷進行了系統的抽檢。從歷次檢測結果來看,抽檢產品中二(口邪)烷烴含量值均在100ppm以下,屬於安全產品。
事情本該到此結束,但風波並未平息。記者在廣州天河北路的華潤萬家和龍口西路的好又多等多家超市看到,雖然促銷櫃臺上仍擺放著霸王洗發水和沐浴露,但詢問者寥寥無幾,等了半個小時也不見壹個購買者;個別超市看到新聞報道後,將霸王產品下架。
"我太相信它了,沒想到它會致癌"。市民羅女士告訴記者,用了這麽多年,突然感覺好像上當受騙了,以後會改用其他品牌,謹慎使用霸王洗發水。
參考資料:
人民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霸王洗發水無害參考資料:
人民網-霸王洗發水抽檢:藥監局說無害,公眾為何還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