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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匯編六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壹起來看看吧。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求四華裏以上的學生在校寄讀,並對寄宿生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原因,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星期壹至星期五放晚學期間(尤其是晚上)壹律不準外出。通寄生在上課期間不準外出。禁止學生翻爬圍墻進出校園。

 2、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星期五放學後,學生必須及時回家,嚴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漫漫遊、無牌無證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準騎自行車。

 3、嚴禁私自下河、塘、水庫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動物。

 4、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賭博活動。

 5、嚴禁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6、禁止與社會閑散人員不正當來往,勾搭,更不允許參與他們的活動。

 7、嚴禁喝酒、抽煙、偷盜、損壞公物、翻墻出入、追打吵鬧、打架鬥毆、頂撞師長、在走廊的欄桿上休息,在校園燃放鞭炮。

 8、嚴禁攜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傷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購買食品需到具備衛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以防傳染玻

 10、周末和假期,家長要加強監護,教育學生子女不準上網、溜冰等,出行註意安全。

 11、學生違背有關規定,不聽告誡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又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在此期間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責任單位:xx學校

 責任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學校安全工作是壹項重要工作,必須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根據縣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進壹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特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壹條:簽訂對象:崗位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年2月18日-**年7月20日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具體落實好以下工作:

 壹、建立崗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二、加強宣傳學習,堅持“安全第壹”的指導思想,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

 三、加強安全工作檢查,切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1、學校領導是本校安全工作第壹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桿、電教器材、電教設備、體育設施、照明線路等)。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2、各班班主任每天晨會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了解消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馬上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

 3、各值日教師要切實做好責任區護導工作,值日教師應到位,保證秩序正常。

 4、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違背師德規範的行為。

 5、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

 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在未經學校審批而帶學生外出活動,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為。由各條線組織的壹切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6、嚴格教育教學管理,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在教育教學中由於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壹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7、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變換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擔承相應責任。

 9、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發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條:責任追究。在責任期內,如因疏於管理、違反責任書第三條釀成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責任。

 第五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為安全工作第壹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4、責任書壹式兩份,各崗位責任人和學校各執壹份。

 學校(蓋章)崗位責任人(簽名)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學校安全管理應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崗位安全責任和逐級安全責任制。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責任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普及師生員工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學校各級人員安全責任。

  壹、校長職責:

 學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壹級安全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由本人任組長的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衛、後勤等管理幹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至少二個月召開壹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2、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4、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安排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根據季節和節假,安排好防汛、防臺、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食品衛生、值班保衛等各類事故防範工作;

 8、及時、如實地向局安全辦報告安全事故、重大險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9、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況;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與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制度和嚴重失職的給與處罰。

  二、總務主任是學校二級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將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門的各項工作中;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2、開展安全責任簽約活動,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穩妥地解決影響安全的重大問題;

 3、制訂學校應急疏散與滅火預案等安全預案,積極組織演練,配合教導處提高師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時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級安全責任人應及時向壹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和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完成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安全檢查,督促和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壹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安全工作。

 總務主任

 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為了確保學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壹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輔導站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輔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壹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教師有過錯的,按教師過錯的大小確定教師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

 7、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後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10、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邊、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註:家長若不履行以上協議,學生可不參加輔導班學習。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輔導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壹式二份,班主任存壹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學校輔導教師(簽字):___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學區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 監護人: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壹、由下列之壹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2、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學校對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壹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8、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9、學校知道教職員工患有不適宜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或在上學期間不遵守學校規定發生的如,翻院墻、騎摩托車、電瓶車、乘坐或駕駛農用車等;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心理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經教師正常處理無效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7、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8、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有某種原因造成的;

 9、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0、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課、體育競賽活動中在教師無過錯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13、偽造個人聯系信息,導致學生有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聯系到監護人的;

 14、按照我國法律法規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

 三、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壹年。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壹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為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條件,並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衛生、質量,為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住校生壹律不準出校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壹切後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後自行回家(放假調整除外),住校生學生到校後至本周星期六放學期間,壹律不得私自出校門,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或值班主任簽字後,交門衛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墻或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星期六早離校回家,不得在學校留宿,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①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並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②住校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壹切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壹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手機、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壹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6、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墻出校到山塘水庫河溝遊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家長應加強對住校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住校學生在住校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學校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8、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吧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吧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壹概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並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重視對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衛生等教育,並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學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學校嚴禁學生談戀愛,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家長也應加強相關教育,如發現學生談戀愛,立即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結夥玩耍,星期六早7:00離校回家,要求學生離校後必須第壹時間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本協議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住宿時間段內。

 14、本協議書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xx中學教導處(公章)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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