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兩男子冒充警察被市民圍堵,假扮警察不合法,甚至是犯法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警方到處招搖撞騙的根據這條規定從重處罰。
在十月的最後壹天晚上,網絡上有這麽壹條視頻吸引到了我,視頻中有兩位穿著?警服?和反光背心的男子自稱是警察,他們兩個人在路口攔截電動自行車,要給他們進行罰款。但是他們的行為太怪異了根本不專業而引起了市民的關註,還被市民們當場揭穿他們的真實身份,原來他們並不是警察,而是冒充警察的人。
之後市民們報了警,警方接到報警立刻就來現場把這兩名男子帶走了,據警方證實,這兩位確實是在假冒警察,並不是真的在編警察。對於這件案件,警方也在積極的調查。很多人對於這兩個人會如何處置感到很好奇,因為大家不知道這兩個人的行為到底有沒有觸犯到法律,對於這樣的人會不會很輕易又給放出來了。
其實在我國對於冒充國家公務員的人早就有了法律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刑法》中就有規定對於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處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警方人員到處招搖撞騙的則根據這條規定從重處罰。也就是說這兩個人這回是沒有那麽容易可以出來了,他們至少可以獲得三年以下的監獄之旅了。
對於冒充警方工作人員這樣的大膽行為,小編是實在佩服,因為這些人實在是大膽,敢這麽觸犯法律,當然他們也及有可能是因為不懂法以為沒有問題才會這麽去做,但是不管怎樣,都不能用警察的身份去做招搖撞騙的事,這樣對國家警方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大大的降低了。同時也呼籲大家能夠多了解壹些法律知識,知道自己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