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指社會醫療保險。它是根據國家和社會的法律法規,為勞動者患病時提供基本醫療需求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2016 65438+10月12國務院發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整合,逐步建立全國統壹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2065 438+06 16 2月2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召開全國基本醫療保險聯網和異地直接結算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與北京等22個省份簽訂了首批全國基本醫療保險聯網和異地直接結算責任書,這標誌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醫療保險的特點是“低水平、廣覆蓋”,繳費建立在大部分低水平單位和個人可以覆蓋城鎮所有單位和職工,不同單位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權利的基礎上。被保險人在繳費期結束後可以終身享受。二是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雙方負擔相結合,統壹核算”的特點;本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
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是根據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設立的專門賬戶,專門用於儲存參保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用人單位按照壹定比例撥付的資金,記錄醫療消費情況。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用於支付就醫和自費購藥。
3.享受統壹標準的待遇。同樣的準入條件,同樣的收費標準,同樣的待遇,沒有高低之分。職工門診費用可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除後由職工自行支付。職工住院費用按比例報銷:1,000元,其中三級醫院報銷86%;1 ~ 2萬元,其中88%由三級醫院報銷;2-4萬元,其中92%由三級醫院報銷。如果職工連續幾年沒有生病,個人賬戶資金是可以積累的。
經過多輪修改,新醫改方案將在“兩會”後向社會公布,其中將大學生納入醫保是壹大亮點。大部分高校計劃招收享受公費醫療的大學生,擴大招生範圍參加商業醫療保險。該方案的最終版本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保,這意味著,今後大學生將不得不自費,不再享受公費醫療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