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補辦:
1、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到所屬的區或縣醫保中心相關部門辦理補卡或換卡,醫保中心的工作人員應該會當場辦理完結。
2、參保人還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相關的服務點代為辦理(社保卡開戶銀行網點),在3個工作日內可以補辦成功,參保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即可;
3、參保人若不方便親自辦理,可通過委托人到相關區縣醫保中心或相關服務點申請補辦,需要攜帶參保人和委托人本人的有效證件;
4、醫療卡補辦時,醫保中心或相關服務點會按規定收取壹定工本費,並會開具相關收據。
當醫保卡丟失後具體辦法如下:
1、撥打醫保服務熱線12333(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報失。報失時,應據實提供參保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醫保卡》卡號和單位名稱等信息。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後電話掛失成功,並在1小時內停止該卡的結算;
2、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辦理書面報失手續,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掛失操作成功後,在1小時內停止該卡的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