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假貨怎麽要求賠償:
1、首先要保留證據。在網購付款前,盡量通過網上聊天工具與商家明確要購買的商品詳情等重要事項,例如在直播渠道購買商品時,我們可以聯系商家反復確認產品品牌、規格、生產日期、福利優惠等等商品相關信息,這些聊天記錄當涉及侵權時是維權的有力證據。
當發現所購買的商品是假貨後,我們要收集相關證據,對問題商品進行多維度拍照錄像,對商品的真假鑒定憑證,並截圖/錄屏與商家溝通的聊天記錄,以備投訴時使用。
2、與商家協商退換貨。收集完證據後,我們要與商家協商退換貨,並要求商家承擔相關費用。註意,在溝通時別掉進商家的聊天陷阱裏,要清楚說明商家給自己所發的貨是假貨,詢問商家為什麽發的是假貨,為何與之前描述的不符,將責任固定到商家那壹方。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3、要求商家賠償。如果商家在銷售過程中註明“保真”“假壹賠X”等承諾,當收到假貨時,我們可要求商家按照承諾給予賠償;如果商家未做出相應承諾的,我們可依法要求商家賠償購買商品的價款的三倍或不足500元的賠償500元。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4、向網絡交易平臺投訴,依法要求賠償
若無法和商家協商壹致,我們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對商家進行投訴,因為作為商家入駐的網絡交易平臺對商家有管理約束責任。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5、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維權
當買到假貨時,我們還可以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向電商經營所在地12315和消費者組織反映和投訴,也可以通過撥打本地消協電話,由消協工作人員通過電商消費維權直通車網絡平臺幫助維權。
6、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以上途徑均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我們可以走司法途徑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的 規定,本案超市出售已超過保質期的商品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被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見,購買者主張權力是並不受限於其是否事先知道商品存在問題。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本條規定消費者在要求損失賠償時需是“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但只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都可以依據本條規定要求生產者或銷售者支付價款的十倍賠償金。